第B1版:文摘

教育部:严管高中阶段招生信息 禁止争抢生源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要将学校招生计划、专业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继续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进行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通知》强调,各地要用足用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资助政策,要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依托国家东西部对口支援的机制,把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纳入对口支援项目,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
(摘自《法制日报》 张维/文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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