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香港比内地药价低,别只怨“以药养医”

  最近,不少内地人开始到香港购买药品,有些同样规格药品在两地的价格最高可差1万元。有专家表示,香港药价低,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
  同样规格药品最高可差1万元。分析造成这一巨大药价差距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内地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体制。不过,进一步思考,“以药养医”体制也并非唯一和全部原因。
  仔细分析一下媒体开列的多个药品价格和差价数字,不难发现,尽管许多药品绝对差价数字十分惊人,但相对于药品固有的价格本身来说,差价比例其实又不算太高。如差价达到1万元的赫赛汀,差价比例约为60%,即内地比香港价格贵了60%。这种差价程度,较之此前我们熟悉的源自“以药养医”的动辄百分之几百甚至几千的药品暴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除了“以药养医”,导致两地药价差异的原因还有哪些?在笔者来看,以下两点,或许不容忽视,同样需要反思。
  其一是税负原因。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内地商品的税负程度、含税率,不仅远比香港高,而且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也明显偏高。这正像媒体披露的,中国商品中含税是美国的4.17倍,日本的3.76倍,欧盟的2.33倍。这种基本商品税负现实下,即使不考虑“以药养医”因素,内地药价比香港贵60%左右,其实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二还有医保的原因。这突出体现在,我国医保的报销范围还十分有限,报销目录内的大多只是一些常规低价药,而诸如治疗癌症这类重症的保命高价药,则往往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像赫赛汀就属于自费药。
  进一步看,医保报销范围所以有限,除了医保的公共投入不足、保障水平不高之外,也与目前我国医保的管理服务水平偏低密切相关。如医保体系不仅高度分割且统筹水平极低,难以形成对医保资金的高效管理,同时由于缺乏参保者的公共监督,医保管理机构也缺乏应有的动力和能力,真正充分代表患者利益去与医疗机构、药品厂家进行医疗价格谈判,进而不断推动医疗药品价格性价比的提升。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张贵峰/文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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