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圣威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旱粮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政策出台给我省农民带来的利好显而易见,以小麦补贴为例,2014年省里在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安排一定数量的省级小麦储备订单,对按订单交售小麦的农户给予每100斤30元的奖励,每亩最高奖励150元。
《意见》的出台,无疑给我省旱粮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我们在调研时了解到多地不少种粮大户反映,若省里能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他们将进一步扩大小麦的种植面积。”浙江省种植业管理局高级农艺师蔡仁祥告诉记者。
记者在该局了解到,2000年以前,我省小麦年播种面积基本在300万亩以上,随着种植制度的调整,小麦曾一度退出了粮食定购任务之列,播种面积随即出现迅速下滑,2007年降至历史新低,面积仅73.9万亩。2009年以后,宁波、杭州等地的部分县(市、区)再次把小麦纳入粮食定购之列,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并实施订单小麦奖励,小麦面积出现恢复性回升,2013年全省面积小麦113.25万亩,比上年增1.36%。特别是宁波市从2009年开始出台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和订单奖励(每斤奖励0.20元)政策,小麦种植面积出现大幅度增加,从2009年到2012年,四年间小麦面积增加1.3倍。
另外,此次政策的补贴对象明确,针对性、目的性非常强。《意见》指出,实施旱粮种植直接补贴政策,省财政对经省、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10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粱、荞麦、番薯和玉米旱粮作物的种植者(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
当然,“经农业部门认定的生产基地‘门槛’也不低。”对此,蔡仁祥解释道,一方面,每年省财政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创建50个以上规模大、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水平高、经营机制活、综合效益好的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支持基础设施、育秧育苗、贮藏加工保鲜设施等建设以及旱粮“三新”技术推广、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等;另一方面,这些基地必须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认定。“省农业厅将于近期出台具体的认定办法。”蔡仁祥说。
《意见》指出,通过3-5年努力,全省旱粮面积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增加l00万亩以上,年增产粮食30万吨以上,单产提高l0%以上,亩均效益提高15%以上;旱粮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格局初步形成;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型农作制度广泛应用,旱粮生产科技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初步构建起现代旱粮产业体系,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