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极小种群物种天目铁木、普陀鹅耳枥等,野外生存量都不到10株,但通过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如今,天目铁木自然更新苗木已有200余株,普陀鹅耳枥圃地育苗已达1万余株
珍稀濒危物种在浙江安然生息
野生植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之一,有着很高的药用、材用、观赏以及其它许多未知的开发利用价值,蕴涵着人类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资源潜力。然而,近几十年来,由于气候变化、人为破坏和物种自身特性等因素,致使许多野生植物走到了濒危甚至灭绝的地步。
我省生物资源丰富,境内有高等植物约5500余种,其中,52种野生植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同时,我省珍稀濒危物种也很多,据初步统计,目前约有160余种正处于濒危甚至灭绝的状况,其中不乏一些浙江特有种,如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天目铁木、羊角槭等野外株数在10株以下的著名特有物种。保护和拯救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森林浙江”建设要求,我省野生植物保护,特别是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一定成效。
完善法规政策,依法开展保护
为了适应新形下势野生植物保护的需要,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我省于2010年11月制定颁布了《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11年制定公布了《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将129种浙江特有种、极小种群物种,列为重点立法保护的对象,进一步明确了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分布区域,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保护点)要求,设置保护小区(点)保护标志和设施,禁止在野生植物保护小区(点)进行挖沙、取土、采石和开垦等活动。对人工培育的野生植物实行备案制度,对省重点以上野生植物的采集实行许可证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使我省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规范管理的轨道。
加强生境保护,促进种群恢复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有效方式。至目前,全省共建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1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5个,县级8个,面积达150余万亩。针对一些分布在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以外的重要或浙江特有物种,建立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小区(保护点)350余个,面积102万亩。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国家级保护区为龙头,省、县级保护区为支撑,保护小区为补充的自然保护体系,保护类型比较齐全,重点突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极为显著。据统计,全省约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全部或部分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小区)中,使得种群和生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通过全省4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有力促进了野生植物极小种群的生境保护,其自然种群正在逐步改善和恢复。
科学编制规划,明确行动目标
2009年,我省根据《中国植物保护战略》的指导性意见和《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的要求,正式启动《浙江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的需求,客观分析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护措施、实施重点。对35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与种源繁育、野外回归、能力建设、实施进度等进行了系统规划。
2012年,我省按照“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实施启动会”的要求,再次对《规划》进行了修改,调整和增加保护实施对象,由原来的35种增加到57种。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省林业厅再次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评审,广泛吸收意见。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我省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明确了方向。
启动工程项目,推进种群保护
我省从2010年开始启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项目,根据规划,当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0多万元,用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在天台、龙泉、庆元、景宁、松阳、永嘉、建德等县(市、区)开展实施了天台鹅耳枥、百山祖冷杉、穗花杉、红豆树、浙江安息香、台湾水青冈、长柄双花木、长序榆、伯乐树、景宁木兰、银缕梅等1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项目。2011年,又继续在普陀、临安等10个县(市、区)开展了普陀鹅耳枥、天目铁木、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11个物种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共对35个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原生地、原生境进行保护、监测、修复、改造,开展种群扩繁。
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推进过程中,我省主要把握了三个重点:一是强化项目立项指导,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省林业厅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指导基层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申报要求的理解和操作,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实施方案质量。实施方案包括原生保护点的科学管理(明确保护范围、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资源档案);原生保护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桩牌、防护围栏、巡护路、保护仪器设备);原生保护点的生境恢复与改善(目标物种的适生生境营造、原生保护点种群的人工恢复);迁地保护基地建设;迁地保护种群建立;迁地保护种群档案管理等内容。二是开展项目指导和检查。省林业厅单独或会同省财政等部门对部分小种群保护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项目实施中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的有关情况,掌握全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第一手材料和经验,争取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方面取得成效。三是开展项目实施情况交流。近4年,我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已在二十几个县(市、区)实施,各地通过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成效还存在明显差距,为总结交流经验,研究存在问题,省林业厅先后二次召开全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实施项目工作座谈会,学习好的典型、好的做法。邀请浙江农林大学、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到会进行技术指导。通过交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项目实施要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通过政策、技术等综合措施并举,我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特别是个别物种上有了新的突破。如天目铁木,使用分子标记技术揭示了天目铁木天然种群的遗传多样性现状,通过原生境改造等措施的有效落实,人工促进其天然更新获得成功,已培育自然更新苗木200余株;普陀鹅耳枥圃地育苗已达1万余株,55株F1子代林进入繁育期,为扩繁提供了基础。目前普陀鹅耳枥的拯救保护工作进入了人工种群的营建阶段。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意识
野生植物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我省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利用每年4月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编印并解读《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制作发放《浙江省珍稀濒危植物挂图》、《浙江省野生植物科普读物》等资料;借助媒体,广泛宣传野生植物保护知识,普及和提高公众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同时,通过野生植物培植利用行政许可、极小种群保护拯救项目的实施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使全社会自觉保护的意识日趋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群众基础不断强化,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本版稿件由省林业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