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农机化

宁波:

农机保费政府“埋单”

  为进一步促进“平安农机”建设,健全农机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前不久,宁波市农机局出台《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政策性农机保险予以补贴,市财政首批49.8万元农机保险补贴资金也于日前下拨给各县(市、区)。《意见》强调了自愿和自主原则,即享受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民一是要自愿投保,二是可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保险费实行定额补贴,即对功率14.7千瓦以下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投保交强险的给予40元的补贴,对14.7千瓦以上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投保交强险的给予60元的补贴,对投保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的给予130元的补贴。据了解,这一补贴额度均已占保费的一半。《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根据财力情况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贴。据悉,宁波各个县(市、区)区财政都将追加同等额度补贴。这样,宁波农民投保这两类农机的保费将全部由财政“埋单”。《意见》明确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以支持粮食生产主要农机作业环节机械为重点,但必须是该市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组织和个人购买使用,在该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贴纯农田作业拖拉机的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
  农机政策性保险的开展受到了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的普遍欢迎和好评,被认为是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为农民办实事的又一项强有力的举措。
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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