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让一江“清水”向东流

代表委员聚焦“五水共治”

  □本报记者 陈鎏琰 俞圣威
  本报讯 今年的省两会上,“五水共治”成为代表、委员们最热议的话题。1月18日下午,省政协举行民生问题专题座谈会,为“五水共治”献计献策。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要做好“五水共治”工作,首先要在法律和政策层面给予保障,政府应该起到主导作用。来自台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薛少仙说,台州撤地建市时间短,市区从原先的乡镇发展而来,地下管网和水利工程建设历史欠账多,当地在治污、防洪、排涝等方面需要大量资金,这都需要依靠政府的投入。省人大代表雷萍建议,省里应成立专门的农村治污机构,市县则成立相应办公室协调指导督促农村治污工作。省政协委员、金华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跃进说,要强化“五水共治”中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必须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省政协常委、宁波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则建议,政府应系统规划城市污水治理和排涝规划,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省政协委员张飞联还认为,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的处理,通过生态修补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
  对于如何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五水共治”,代表、委员们也纷纷献计献策。来自杭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岑国荣认为要在“五水共治”中关注“城中河水”治理。他建议各地应积极发动志愿者参与,让志愿者不定时、不定期在其辖区内宣传、劝阻,提高群众的自觉性,共同保护河道环境。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和资源学院副院长王珂认为,可以通过加大对政府“五水共治”成绩的考核力度,来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何水法表示,可通过制定水法和舆论对“五水共治”正反面典型的宣传,积极引导公众了解、认识和参与到这项工作来,在全社会引起共识。省政协委员、海宁县工商联副主席姚岳良则呼吁全省企业家要带头把企业管理好,减少排污,踊跃捐款治水,“以前污水处理这方面都是由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很大,管理也跟不上。”姚岳良建议,可在省级层面建立一个全省的污水处理公司,各地市建立分公司,进行合理投资,同时改革运营管理模式,引进民营资本参与治水。
  代表、委员们还对“五水共治”提出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建议。之前有媒体曝光兰江支流浒溪的排污问题,省人大代表、兰溪市委书记吴国成就主动担任了这条兰溪最脏河流的河长职务。“两会”期间,吴国成建议,是否能建立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下游考核上游的机制和省政府对上游适当的补偿机制。同时整合水上派出所和森林派出所,设立环保派出所,更全面地开展环境执法。谈到治水,省人大代表、江干区丁桥镇皋城村村委会副主任孙阳直言难度确实大。她介绍说江干区七堡区块常住人口有3万,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流动人口已接近15万。沿河建设的农居房、出租房污水管道全部裸露在外,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人口的不断增加也增大了污水的排放量。她认为,政府可以考虑建立效益型驱动机制,在“谁污染、谁治理”的基础上,倡导“谁治理、谁受益”,将治污行为变为具有商业价值的市场安排,引入服务外包,催生出更多的环境治污专业公司。“比如很多企业因为产量的增加或现有的水处理站工艺落后,需要对废水处理能力进行升级,但环保技术力量又跟不上,这时候将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外包给专业公司就是省心省钱的好办法。”省政协常委,嘉兴市农经局副局长赵如英告诉记者,杭嘉湖东北部河道纵横,小型湖泊、湖荡众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杭嘉湖东北部湖泊(荡)淤积严重,调蓄能力下降,特别是在洪水来袭时‘中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同时,生态功能退化,水环境质量恶化。”她建议省里应加快编制杭嘉湖东北部湖泊(荡)治理规划,统筹整治与保护、协调生态与发展、平衡流域与区域、兼顾当前与长远,全面构建湖泊(荡)治理保护规划体系。政协委员金克明提出除了治理江河湖水,也要注意地下污水,而且跨省水资源的污染也要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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