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家住农村,自家开过饭店,春节期间他到酒店帮厨。说定每日从上午九点工作到次日凌晨二点,工作十五日,工资四千元。上工当天买菜、择菜、切菜、码盘,排菜、洗碗,从九点忙活到凌晨二点多,下班回出租屋,突然出现排尿困难,医生检查为输尿管结石,结石体积过大,碎石没有成功,医方给他动了手术。为此,他因病住院,花去住院手术等费用两万多元。因没入保险,所花费用只能自理。出院后,他要求报销,酒店领导予以拒绝。
说法:王某和酒店约定的工作时间大大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因此王某与酒店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全日制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酒店应当为他上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权利。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应缴不缴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强制征缴。用人单位不缴保险费,不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应缴没缴医疗保险费前,员工因病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由保险机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王某的医药费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核销。
王景龙 邢晓晨 李驳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