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丽娟 通讯员 杨军
农贸市场一头连着种养基地,为农民提供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等农副产品的渠道;一头连着市民餐桌,关乎食品安全和菜篮子的轻重。
自2002年始,绍兴市供销社受当地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市区国有农贸市场。近年来,该社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和自身实际,坚持农贸市场准公益性的定位,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下辖的国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推出了一批深得民心的惠民举措,促进了国有农贸市场的改革发展,提升了国有农贸市场的社会形象。目前,绍兴市供销社下辖11家市区国有农贸市场,约占绍兴市区农贸市场总量的四分之一,所售农产品基本涵盖市区各鲜活农产品种养基地,并向周边县(市)延伸,2013年成交额13.5亿元,在绍兴市区菜篮子保障供应中发挥了主渠道的作用。
让老百姓明白安心消费
到农贸市场买菜,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蔬菜价格和农药残留。
2012年7月,绍兴市供销社下辖的大江、大云、东街等国有农贸市场开始实行明码标价,老百姓到这里买菜,如同进超市,所有产品的价格一目了然。
为确保消费者明白消费,绍兴市供销社在推行国有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价格监测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其下辖的大江、大云、东街等农贸市场成为绍兴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其中,大云市场还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价格监测先进定点单位。4家主要市场还安装了监控探头,实时监管场内的交易秩序与经营行为。
老百姓对蔬菜价格心中有底了,开始关注蔬菜有没有农药残留、吃起来是否安全。绍兴市供销社为此专门制定了《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准入、进货检查验收、信用记录、消费者投诉调解等基本制度,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和网站统一公示;探索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经营户索证索票和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如今,该社每天都要对市区4家主要市场开展60个批次的食品安全检测,而且检测范围逐步从主城区向城郊延伸覆盖。
为引导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绍兴市供销社创新运营管理方式,在广泛征求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成立经营户文明诚信管理基金,并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出台考核办法,明确从年度摊位费总收入中提取15%充入基金,其中10%的摊位费通过考核奖励形式返还给经营户,其余5%用于市区农产品突发性短缺、应急供应、产销对接补贴和市场经营户培训服务、创优考核评比奖励等。据测算,2013年,这个诚信管理基金全年共返还264万元,有效促进了市场经营诚信体系的建设。
将优质农产品直销进社区
去年9月30日,绍兴市供销社推出了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农产品直销进社区,将优质农产品直接从生产基地配送到社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让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目前,绍兴市供销社已建放心连锁店25家,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总投资2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建立100家社区放心农产品连锁经营网点,使其成为当地农贸市场的有益补充。
该社相关负责人说,2013年以来,绍兴市部分农产品出现滞销。为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畅通农产品产销渠道,由绍兴市供销社和越城区政府联合牵头,绍兴市八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孟大茂食品有限公司、惠民粮油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参股组建老百姓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农产品直销社区连锁经营网点,实行统一配送销售。
所有直销进社区的农产品实行供应、销售、质检、配送和管理“五统一”。一是统一基地供应。在现有1800亩无公害生产基地基础上,对接专业合作社,引导生产大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逐步实现统一供种、统一管理,实行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生产。二是统一试行直销。目前已建立农产品进社区直销连锁店25家,今年还要发展直销网点30个;在“农超对接”基础上,探索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院)进行直接配送和对居民进行“宅配销售”,尝试“农餐对接”新模式。三是统一标准质检。对所有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所产时令果蔬绿色新鲜无公害;基地均使用无毒无害肥料和农药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对基地以外产品实行严格检验,凡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进入配送体系。四是统一快运配送。配备专用运输车4辆,做到按时安全、有序配送;实现经营网点电话联系配送,市内任何一个网点可快速收到新鲜果蔬和其它农副产品。五是统一规范管理。注重培训员工技能,提高员工技能素养和服务水平;制定连锁经营进社区管理制度,设立台账,统一管理直销进社区的农产品,使它们都有“身份”可查。
“卖的果蔬都是当天凌晨采自农产品基地,然后直接运送到社区销售,砍掉了中间的批发环节,自然就比市场新鲜、便宜。”绍兴市老百姓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阮国海介绍,连锁店里所售的农副产品均价要比市场便宜20%,除此之外,网点每天还会推出两个特价菜。
实行产销对接一体化
为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绍兴市供销社积极推行农产品产销对接一体化。
去年4月,绍兴市供销社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本地农产品促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农贸市场按照大型市场15%、小型市场10%左右的数量要求,设立直销摊位(点)和农民自产自销专区,合理设置柜台和标识,让鲜活农产品直接进入直销区销售,并对直销摊位(点)和自产自销专区给予低于50%的摊位费优惠。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直销及自产自销摊位(点)311个,经营户158户,优惠让利约190万元。其中,场内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较大规模的直销摊(点)总数已由2012年20家左右提升至31家,农民自产自销小规模直销摊位达到280家,这些直销摊(点)在保障市区“菜篮子”充分供应和稳定市场价格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市场对接直销规模1.5亿元左右(包括直销企业、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
为降低本地农产品进场费用,绍兴市供销社特别推行了摊位最高限价,以2012年的行业摊位价格为基准,制定各类摊位最高限价,实行摊位公开竞租。自实行摊位最高限价后,去年绍兴市供销社下辖国有农贸市场平均摊位费比上年下降10%以上,少收摊位费200多万元。
为更好地引导农民的直销行为,绍兴市供销社加强了对直销摊位(点)经营行为的监督考核力度,实行优胜劣汰,既促进了本地农产品的销售,又丰富了农贸市场的货源,也进一步稳定了物价。同时,绍兴市供销社还专门成立农产品突发性短缺应急供应领导小组,落实保障供应资金,建立应急供应工作机制,规定对在农产品突发性供应短缺时有特殊贡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营公司等,可酌情减免摊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