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深化改革增活力

三论学习贯彻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一直以来,富有创造精神的浙江人,在农业农村改革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浙江经验”,为“三农”持续发展打下了牢固基础,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但在“四化同步”的今天,“三农”问题的总体态势没有根本改变,面临的环境更复杂、挑战更严峻。面对资源环境约束紧、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兼业化等形势,必须深化改革;破除农业发展中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也迫切需要改革。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不停步,再创浙江现代农业体制机制新优势。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要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新突破。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创新流转模式、提升流转质量、完善流转机制,推进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流转。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家庭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及相关服务组织”的经营服务主体架构,加快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体系。围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目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财产权利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和深化完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影响面广,难度大。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改革节奏,注重改革方法。对有较好基础的改革举措和成功做法,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扩大面上应用;对基础条件尚不具备的,要大胆探路,深化一批可行性“试点”,研究解决面临的制约因素和困难,为面上推广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对特别复杂困难的,要集中力量开展研究攻关,积极探索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的对策措施,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积累新的经验。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要坚定信心,勇打攻坚战。我们要以改革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精神为指导,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目前,农业农村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这就要求我们下定决心、大胆探索,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不畏艰难的决心和自我革命的勇气,不断深化改革。始终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尊重基层首创,总结推广各地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让广大农民在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分享更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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