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有安全才有效益

我省全面部署渔船监管工作

  □本报记者 金茹 通讯员 徐文奇
  本报讯 我省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把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2014年渔业安全监管目标为:全省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数控制在指标内。这是记者从3月3日召开的全省渔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3年,我省实检渔船总数达41845艘次,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建造涉渔“三无”船舶案件5起,拆解在建涉渔“三无”船舶15艘,没收、拆解船舶143艘。全省累计组织海上执法检查660余次,查获各类违规渔船378艘,比去年同期增长240%,查处力度之大为全国和我省历年之最。广泛开展违规网具整治,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452次,查获违规渔船166艘,清理违规渔具2.7万张(套)。继续在淡水地区开展“春潮”执法行动,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58起。全省2244艘6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救助终端项目稳步推进。
  今年,我省将创新渔船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修改完善安全考核与奖励办法,着重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推进渔船组织化管理,实施平安渔村分类分级达标考核;推进渔船规范化检查,实施渔船安全管理明查暗访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全省渔船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工作制度,规范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强化渔船、渔民管理,切实履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启动“浙江省渔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渔船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建设为重点,落实渔民、渔船、渔港综合管理;强化渔船安全防台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渔民损失;建立指挥有力、运转高效、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同时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强化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严厉查处事故责任人;按照“硬问责”要求,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