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林业产业克服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经济效益显著增加,收入持续增长。统计显示,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林业纯收入2937元,同比增长14.5%,人均林业纯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7%,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22.2%。
从统计分析看,林业对重点山区、林区农民增收的贡献尤为突出。淳安、临安、安吉、开化、遂昌、松阳、庆元、景宁、龙泉等重点林区县的人均林业纯收入达6872元,同比增长12.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3%。从收入结构分析,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林业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902元,家庭经营性收入2113元,从事森林旅游经营收入和务工收入216元,资源流转收入15元,转移性收入34元,其他收入103元。
浙江农民林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强林惠民政策,得益于现代林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得益于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得益于林产品市场营销的拓展。浙江森林覆盖率达60.82%,林区县占了近60%,林业助农民增收的潜力还很大。
未来,浙江将通过深化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民“持股增收”;通过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园区和林下经济,促进农民“高效增收”;通过推进森林休闲养生业开发,促进农民“看树增收”;通过加强林产品促销,促进农民“销售增收”;通过加大财政补偿补助力度,促进农民靠“政策增收”。
谢力 何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