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加快改革创新四项制度

强化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保障

  □本报记者 俞廷尚
  本报讯 3月26日,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记者获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和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铺好路、开好道。省农业厅厅长史济锡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回顾总结了10多年来我省农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民物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实现,加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的机制创新。目前,我省农经管理工作内涵与外延不断深化拓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从会计核算拓展到“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从合同管理提升至权证管理,农民负担监督从治重治乱阶段进入长效监管阶段,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发展从无到有,有力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会议指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已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具体任务,我省农经管理工作要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赋予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利,总结推广流转后土地经营权颁证、抵押与担保贷款、流转风险保证金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要着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改革;要抓好集体资产确股赋权、经营机制创新和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落实已经形成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健全动态监测体系,深入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史济锡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已经作出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农经管理工作者要勇于担当、善作善为、尽心尽力、身体力行,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进者、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实施者、农民公共服务利益的增进者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者,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助农增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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