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高毒农药将定点经营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2014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根据方案河北、浙江、江西、山东、陕西等5省,每省选择4-5个既有粮棉油等大宗作物、又有果菜茶等园艺作物的农业大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工作。通过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要实现“三个100%”的目标: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做到管理规范、实名购买、电子记录可溯源,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方案》强调,农业部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配备电子信息设备、自动扫码设备、可追溯软件系统,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一是建立农药追溯体系共享平台。建立全国高毒农药追溯体系信息平台,赋予每类高毒农药产品唯一信息码(条形码、二维码或其他追溯码),向生产经营企业或示范县提供下载;二是推行定点经营门店信息码溯源管理。统一开发设计可兼容二维码与条形码的扫码记录软件及可追溯体系软件,免费提供示范县使用。生产企业对销往示范县的高毒农药产品,在包装箱或包装袋(瓶)上印刷或粘贴可溯源信息码。示范门店购进和销售高毒农药产品时,通过扫描信息码建立高毒农药购货和销售台账,便于溯源管理。三是创建定点经营示范门店。帮助定点门店配套电子信息设备和追溯系统软件、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提升经营人员素质、增强指导科学用药的能力,确保每个定点门店达到“六个一”(一块牌子,省或县统一制作悬挂“高毒农药经营定点门店”铭牌;一套追溯体系,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建设高毒农药经营电子台账和可追溯体系;一套管理制度,张贴公布有关高毒农药经营管理规定、禁限用农药名录、经营管理制度等;一份承诺书,向县级农业部门提交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台账管理、追溯体系建设的承诺书,并在店内张贴公示;一位“明白人”,具有熟悉农药基本知识、使用技术、农药管理的经销人员;一个监督牌,悬挂示范县统一制作的监督牌,分别注明监管者、经营者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接受消费者监督)的基本要求。
  (据农业部网站 王灿/文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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