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第一季度山东17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出炉”,山东省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清算也于近日公布结果。《山东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清算汇总表》显示,山东以17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二氧化硫(SO
2
)、二氧化氮
(NO
2
)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共补偿各市7029万元。其中,最少的为烟台,获补偿资金32万元;最多的为聊城市,获得950万元。
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山东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规定,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作出正贡献,省级向市级补偿;市级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对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作出负贡献,市级向省级补偿。省级统筹实质上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城市补偿改善城市的横向机制。”
(摘自《人民日报》 刘成友/文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