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金茹
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提出结合农业“两区”建设、“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减量、清洁、循环”和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为主线,以推广新型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清洁安全、环境持续改善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60%、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作物秸秆、林产品剩余物、规模畜禽养殖排泄物、“三沼”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0%、80%、97%、95%以上,到2015年,全省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80%、50%以上。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结构。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依法严格保护;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生态消纳地,严格执行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在农牧结合试点范围内,允许农户、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生产;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大循环。
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全面推进标准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创建农产品品牌;科学处置和利用农业废弃物,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联防联控责任,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探索废弃农药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机制;积极推广农业节能生产技术,深入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推进太阳能、沼气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要充分利用农业生物功能,促进种养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广新型种养模式和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发展现代生态渔业。
要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平原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及林地、湿地、水域、海岛、滩涂等。
意见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工作发展,把它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美丽浙江的重要内容,纳入生态省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到2015年,结合农业“两区”建设,全省重点建设100个左右各具特色、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培育10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