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日前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以往分门别类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政策进行了整合、完善与规范,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并完善了湿地保护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其中,林业补贴是指用于林木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湿地、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办法》明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两部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办法》规定,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包括良种繁育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良种繁育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其中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种苗木外,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造林补贴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直接补贴的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区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间接费用补贴是指对享受造林补贴的县、局、场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造林有关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的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国有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范围,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内的国有林森林抚育补贴标准平均每亩120元。《办法》明确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标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按照国有林场职工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和林地面积两个因素分配,其中,每名职工补助2万元,每亩林地补助1.15元。(摘自《中国绿色时报》 刘斯文/文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