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会议强调,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大中小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10余年来,一直未真正破冰。十八大后,决策层多次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即差别化落户政策。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表示,中国大中小城市的情况很不一样,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有限,而且承载得过多,对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对于大城市有选择性地进行户籍改革,采取一些有门槛的户籍准入政策,比如通过居住证等方式逐步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建制镇可以全面放开户籍。
目前,各地户籍制度改革正沿着孔泾源阐述的上述“通道”进行。4月以来,广东、海南以及武汉、无锡等地区都推出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如广东规定,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在广东大中城市落户;武汉规定,7月1日起,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只要具备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提供学历学位、劳动合同、1年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合法住所证明,均可在武汉市落户,而此前,毕业2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才可在武汉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范围或大为缩小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研究员张自然近日在深圳调研时发现,很多中低层农民工尽管有稳定收入,也不愿意留在深圳,即使在当地留下,也不愿意转户口到当地。原因是,农民工感觉家里有地更有保障。此外,甚至一些农民都不愿意在城市上社保,原因是不一定转得回去。
不仅仅是大城市,即使是小县城打工的农民工,也并非都愿意变成城市市民。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在基层调查时发现,在很多县城,很多农民工考虑到自己有承包地和宅基地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也不愿到城市成为市民。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城镇化的要求,“国家需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不过新的户籍制度改革的提法有一些细微的变化。
在6月30日通过审议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张自然认为,这表明城镇化实际需要推进户籍改革的人口范围可能大为缩小,比实际农民工的数量可能减少一半以上。
据预测,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中,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总量会达到3亿多。但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相关规划仅仅要求,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国家发改委掌握的数据是,现在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超过1亿人,在流入地居住五年以上的农民工有5000万人以上,举家迁徙的农民工大概有5500万人。这也暗示着,实际到2020年需要着力解决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可能不到当时全部农民工数量三分之一。
定军 段倩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