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上半年,我省畜牧业牢牢守住“三条底线”

  □本报记者 程益新
  上半年,“五水共治”和“两美浙江”建设在我省开展得轰轰烈烈,省畜牧兽医局围绕这两项中心工作,以深化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畜牧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和生态化治理、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推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为重点,牢牢守住了确保不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事件、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动物疫病“三条底线”。
优化环境,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自省委省政府召开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场推进会后,省畜牧兽医局抓住机会,争取省政府专门组织力量对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畜牧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等明确要求、建立每月进展一通报制度。在此基础上,争取省政府召开畜牧业转型升级约谈视频会议,对部分工作推进偏慢的地方,由省政府领导亲自进行约谈,表态度、明进度,全面形成全省上下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同时在省农业厅确立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核心地位,明确时间进度表,确保畜牧业转型升级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无害化处理,完善常态化运行监管机制
  省畜牧兽医局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先后派出7个批次指导组赴各地对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用地选址、处理技术选择等进行指导。建立每月一报制度,及时掌握无害化处理厂及收集体系建设等工作动态,目前杭州、湖州、桐乡、海盐、龙游、平湖、萧山等地已建成7家无害化处理厂,衢江、柯城、江山、临安等地有4家已完成基建。
  加强死亡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常态化运行长效机制建设。全省有畜禽养殖的86个县(市、区)均出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落实监管责任人5万多名,大多数县(市、区)都建立了由乡镇服务机构或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尤其是黄浦江上游和富春江沿线的19个重点县(市、区),基本构建了常态化收集体系。去年11月至今年5月,全省统一收集处理或规模场自行处理死亡生猪191万头。
  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目前除富阳、兰溪外,80个应建县(市、区)中已有78个出台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方案,其中台州、嘉兴、丽水、温州4市已基本建成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网络。另外,37个县(市、区)或市本级出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建设方案。
  加强漂浮死猪应急防控。由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防控工作,制订专项防控方案。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督查暗访20余次,重点对嘉兴、衢州、湖州等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防控动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目前19个重点县(市、区)已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猪60余万头。
调量提质,做好生态畜牧业文章
  上半年,省畜牧兽医局督导各地科学编制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目前除舟山市外,各设区市均已出台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35个县(市、区)完成了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74个县(市、区)调整划定了禁限养区。与此同时,指导过载区和禁限养区做好养殖户拆迁转产工作,今年全省已拆除养殖场户约3.49万户,涉及生猪饲养量约450万头。
  加快推进畜牧业“走出去”步伐。在福建省试点选择一批规范化的规模养猪场,建立稳定调入我省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走出去”养殖,在苏北、江西、安徽等周边地区建立一批生猪养殖基地。目前我省企业已在省外兴办生猪养殖基地50余家,年出栏生猪达200多万头。
  加强畜禽养殖生态化治理和设施化改造。与省环保厅联合提出《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与省国土厅联合选择13个养殖场,开展农牧结合、生态消纳试点工作,配合中央财政开展县域畜牧业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做好2014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工作。今年全省已完成5376个50-100头小规模猪场的 生 态 化 治 理 ,7750个100-1000头规模猪场的设施化改造,528个1000头以上养殖场的标准化提升,已落实生态消纳地270万亩。
“定点屠宰、杀白上市”,稳定家禽业生产
  为稳定家禽产业,省畜牧兽医局起草了《关于对家禽业实施紧急救助的通知》及扶持资金测算依据,督促各地出台扶持家禽业的紧急救助政策,组织做好祖代种禽场补助申报与核实,有效保护了种禽生产和种质资源,同时,帮助家禽企业解决收储压栏和资金周转等实际困难,全省20家骨干家禽企业没有因禽流感出现倒闭。
  推进家禽集中杀白上市。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各设区市主城区于7月1日起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省畜牧兽医局提早谋划,4月初就完成了《关于推行设区市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制度的意见》的调研起草工作,已于近期由省政府印发各地贯彻执行。与此同时,研究提出相配套的《浙江省家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配合全省生猪及家禽屠宰企业调查。
保障公共卫生,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做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流通监管、疫情监测等防控措施,并抓好仔猪腹泻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年初我省再次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先后4次发文发电密集部署,对明确有家禽接触史的病例,第一时间派出专家组指导做好溯源调查和风险控制工作,对检出阳性的活禽交易市场,均建议采取暂停活禽交易等应急处置措施。与此同时,制发《活禽交易市场消毒规范(试行)》,严格市场消毒和休市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落实科学饲养、消毒等综防措施,阻断疫情从流通环节向养殖环节蔓延;全力防控小反刍兽疫疫情,下发了《关于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4个内部明电,全面部署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派出专家督导相关市县开展省外调入活羊疫情排查,对临床发现可疑的,派出专家组协助指导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全省小反刍兽疫疫情大排查行动,对全省所有养羊场户、屠宰厂点、交易市场开展地毯式羊小反刍兽疫疫情大排查,做到不漏一场、不漏一户、不漏一羊,防控期间,全省共免疫羊90万余头;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日常监测诊断和强制免疫疫苗的采购、调拨、供应以及应急储备,1-5月全省共监测场点1.2万余个,检测各类样品27.45万份(次),截至6月中旬,共组织调拨发放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苗1.66亿毫升。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制定并实施全年“瘦肉精”、生鲜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6次部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违禁物质隐患排查,抽检各类样品1509批次;组织开展2014年“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生鲜乳违禁物质和生猪屠宰“四项”整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在全省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督促各地及时查处质量安全违法事件,共督导查处3起涉嫌违法使用“瘦肉精”案件;加强饲料兽药行业规范化管理,举办3期以贯彻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标签标准》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饲药兽药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培训600余人;组织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兽药经营企业GSP暨兽药质量专项检查和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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