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出台扶持政策

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

  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印发《关于鼓励投资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现代种业、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业服务业、智慧农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工商等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力争到2019年全省新增农业投资超1000亿元,培育一批农业领军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
  《意见》明确了鼓励投资现代农业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金融信贷、规费减轻等五方面的扶持政策。
  在财政支持方面,对实际投资5000万元(欠发达地区2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等给予重点扶持;现代农业企业列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省级有关部门在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和股权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
  在税收减免方面,明确对投资现代农业取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农产品初加工的,减免或免征所得税;对投资现代农业的股权转让,对投资现代农业以不动产或者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以及农业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兼并重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在201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农业用地保障方面,规定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支持;严格按照省设施农用地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附属设施农用地,支持规模化种植。
  在金融信贷方面,提出探索建立农业企业信用评级和项目数据库,促进企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制订完善涉农担保行业标准和监管办法,支持开展涉农贷款担保业务,逐步建立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建立信贷财政奖补机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等。
  在规费减轻方面,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缩短;投资种苗、种植、养殖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根据用水用途和用量免征水资源费;畅通鲜活农产品进入大中城市渠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压力容器检测费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免除或减轻收费。
林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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