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罗老太将50多万元拆迁补偿款分给四个儿子,把其中30多万元给了小儿子,就指望着能跟他安度晚年。
6年后,小儿子将这笔钱挥霍殆尽,声称无力独立赡养老母亲。他带着罗老太去起诉,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4个兄弟都告了,要求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近日,这起揪心的赡养纠纷案在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九堡法庭开庭。
老母赡养成问题
现年86岁的罗老太,家住杭州彭埠社区,膝下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小儿子今年也已53岁了,一直未婚。1991年,老头子去世后,罗老太就跟小儿子住在一起,相比其他几个都已成家的儿子,两人感情更亲近一些。
2008年,老宅拆迁,老太太给了小儿子30多万元,其他几个儿子每人分得5万元。岂料,短短几年间,小儿子就把这笔钱挥霍殆尽,还卖掉了自己两套尚未分到手的回迁安置房。现在,他不仅没钱支付回迁房的购房款,租住的房子也即将到期,更别提赡养老母亲了。
6月17日,小儿子把罗老太送到九堡法庭,扯着嗓子、拍着桌子要法官马上把其他3个兄弟叫来,并当场拿出赡养费。他还扬言,如果不叫来,就把老母亲的铺盖搬到法庭来。
九堡法庭接手此案后,立即和彭埠社区及镇司法所取得联系,摸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另外3个儿子一直对老母亲当初的“厚此薄彼”愤愤不平,3人提出,必须把属于母亲的30余万元拿出来,用这笔钱赡养母亲。等这笔钱用完了,再由4个儿子共同出钱赡养母亲。法庭的第一次调解就这样陷入了僵局。
调解方案告失败
7月15日,案子在九堡法庭开庭。
白发苍苍的罗老太由法援律师带着来到法庭,除了三儿子身体有残疾无法到庭,委托儿子作为代理人之外,其他几个子女都到庭。
老太太的诉请是要求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承担1000元赡养费。此前在调解期间,老人也曾提出到各家“吃轮饭”,但儿子们都认为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吃轮饭”不现实。
开庭前,双方就开始各说各的理,庭审期间,矛盾进入白热化。当法官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说到“罗老太称住址是杭州彭埠某小区”时,就遭到罗老太孙子的强烈反对,“法官你问问我奶奶到底是住哪里的!”
原来,由于小儿子的房子租约到期,女儿已安排老太太住进了笕桥横塘敬老院,钱也是由女儿支付的。
孙子提出质疑后,其他几个儿子也气愤不已,拍案而起就要冲出法庭外。庭审一度无法继续。
毕竟是家务事,为了解决矛盾,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双方进入调解室调解。
调解中,其他3个儿子曾达成协议,但方案遭到小儿子的反对,调解宣告失败。法官宣布恢复庭审。
四兄弟握手言和
庭审中,女儿提出,敬老院每个月的费用是1300元,一年15600元。“现在我的想法就是,让4个兄弟每年每人拿出2500元,然后我妈妈自己的退休工资拿出5600元,补贴到敬老院所需要的费用中。”按照农村习俗,赡养费都由儿子支付,但女儿说,如果几个兄弟要她给,她也是会给的。
“到时候4个儿子的钱可以统一交给一个人管理,至于交给谁管理,大家再商量一下。”女儿说,老太太在敬老院已住了近一个月,也觉得比较好,可以继续住下去。
大儿子也同意大姐的提议,愿意每人每年拿出2500元交给大姐管理。老三的儿子以及老四也都同意大姐的说法。
小儿子提出,敬老院一年15600元,由4个兄弟平分,“我妈妈社保里面的5600元让她自己用,不要她出敬老院的钱。”原因是,小儿子认为老母亲需要看病吃药,仅凭退休工资是不够的,“明天我妈妈就要去医院检查了,生了一颗东西,大概一厘米,阳性还是阴性我还不知道,如果我妈妈生大病的话,我现在钱也没有了,拿不出来了。”小儿子还提出,花掉的那30万元是他向母亲借的,这些钱他会想办法还上。
最后,大家达成调解协议,4个儿子承担罗老太在敬老院的生活费,每年各承担3900元,这些钱由大女儿管理。如果敬老院的费用提高,也由儿子们分担。到此,这起剪不断理还乱的赡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高敏 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