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老屋遇到拆迁,房客赖着不走

拖了几十年的“租赁纠纷”终于化解

  风雨飘摇的百年老屋,7年前就被列入拆迁规划。房东为何放着几十万元的拆迁赔偿款迟迟不领?住户又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住在危房里头?近日,嘉兴南湖区解放街道的调解员接手了这样一桩纠纷。
两代世交几十年,老屋缘何起纠纷
  李、俞两家人的交情,得从解放前说起。
  俞家在嘉兴闸前街有一套临河建造的三进房屋,砖木混合结构,带一个小院子,是典型的江南老屋。
  两家交好时,纠纷的主人公俞根林和李百隆都还没有出生。当时的房主是俞根林的父母,他们将部分房间出租给了李百隆父母。两家口头约定,俞父每月向李家象征性地收取一点房租。多年来,两户人家相处和睦。
  上世纪80年代,俞父带着一家老小搬出了这套日渐破损的老屋。出于安全考虑,俞家也多次让李家搬出去。但因李家没有其他住房,遂选择继续住在老屋里。打那以后,俞家再没有向李家收取过房租。
  之后的几十年里,李百隆的两个姐姐相继出嫁,父母先后离世。如今,老屋里只剩下年近七旬、腿有残疾的李百隆独居。
  这些年来,每到刮风下雨的日子,俞根林就提心吊胆,担心自家的老房子会不会倒塌,把独居的李百隆压在里头。
  直到2007年,俞根林觉得这个问题终于能解决了——老房子被列入了征地拆迁规划。签署了征迁协议后的俞根林通知李百隆搬离。可是7年过去了,李百隆依旧居住在老屋里。“因为一直不能交房,60多万元的补偿款我一直拿不到。但看着李百隆一个人,又是残疾人,想想儿时的情谊,我也就没有强要他搬。但现在这个房子成了危房,实在是不安全了。”思来想去,俞根林找到解放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
做足功课有备而来,危房当中展开调解
  考虑到李百隆腿脚不便,调解员毛云飞上门了解沟通。“其实这些年,社区也试着调解很多次了,但都没有成功。李百隆认为,这房子是俞父租给自己家使用的,俞根林没有权利不让住。”找到问题症结点的毛云飞查阅了房屋租赁相关法律,并咨询了社区法律顾问,心里有底后,召集双方到老屋里调解。
  这天,毛云飞和其他调解人员一起来到了位于闸前街中段的俞家老房子,眼前是有大裂缝的墙壁和摇摇欲坠的窗户。走进房子内部,光线昏暗,木质楼梯仅用几根木头顶着。
  毛云飞就俞家的要求和继续居住的危险性与李百隆进行了沟通。可李百隆一口咬定,这个房子是俞父租给他家的,俞根林没有权利要求他搬出去。“当年只是一个口头约定,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俞父几次让你们搬离,其实就是解除合同的表示了。而且法律上,租赁合同不超过20年。这么多年,俞家也一直没有再收过你们的房租。所以事实上,你们两家已不存在租赁关系了。俞根林现在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他当然有权利要求你搬离。”毛云飞向李百隆解释道。
自知理亏同意搬离,没有住房一切成空
  自知理亏的李家人,态度有了些许缓和,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姐姐李爱玲说:“我们也想让弟弟搬走,可他一个人实在没地方住,平时就靠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生活。如果租房子的话,就没有钱吃饭了。”
  此时,俞根林的一句话又让调解陷入僵局。“你们不搬走根本不是因为没有地方住,而是想拿一套房子!”这下,李家人的情绪又被点燃了:“既然你们认为我们是要房子的话,那我们就不搬了,就让弟弟一直住在这里吧!”俞根林一听,也激动了起来:“你们以为这是为弟弟好啊,你们这是在拿他的命换房子!”看着两家越来越浓的火药味,毛云飞决定暂停调解,让两家冷静一下。
  趁着调解的间歇,毛云飞联系了当年的拆迁公司,想了解清楚当时的情况。
  原来,在2007年该房被纳入征迁规划后,李家的确提出过要拿一套房子的要求。拆迁公司也在城南安排了一套住房供李百隆居住。但李家拒绝了,理由是距离太远,两个姐姐照顾弟弟不方便。之后,拆迁公司便不再考虑李家的要求。
  毛云飞思量着:“看来,要彻底解决这个纠纷,前提是给李百隆找到一个安身之处。”
  第二次调解的现场,毛云飞向两家表示,不管是继续住还是要分一套房子,都是没有依据的。考虑到李百隆的实际困难,房东一方应该给他一段时间找房子。同时,毛云飞也表示会积极帮他物色一个合适的住处。听着毛云飞有条理的分析,李、俞两家都表示了认同。
调解中途又起波折,及时说明冰释前嫌
  接着,毛云飞把李百隆的住房困难向街道领导作了汇报。街道领导联系了社区和拆迁公司进行协商,拆迁公司也对老房子的现实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几方的共同努力下,大家终于在李百隆两个姐姐家附近找到了一套安置房。“这个房子属于拆迁公司所有。出于照顾残疾人的考虑,拆迁公司同意以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租给李百隆居住使用至百年。”李百隆和两个姐姐对房子很满意,并表示等入住手续办好后就搬离俞家老屋。
  可就在李家看好新住房后,他们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我们都同意搬了,俞根林为什么还要去告我们?”
  毛云飞立即联系了房东俞根林。俞根林解释说:“我就是怕万一房子塌下来出个什么意外,李家来找我赔偿,那我这点补偿款还不够赔的。起诉是为了表个态,表明不是我同意他们住的。”了解俞根林的想法后,毛云飞将新住房的进展作了说明。俞根林听后,马上就撤销了诉讼。
  就在几天前,李、俞两家签定了调解协议。俞家不收取李家这些年的房租,李家自己办理新住房的入住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双方约定,李百隆在9月10日前搬离老屋。至此,一场历时弥久的“租赁”纠纷终于落幕。(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陈岚 肖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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