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种植业

丰富“果盘子” 鼓起“钱袋子”

我省出台意见推进水果产业提升发展

到2015年,我省水果产值要实现200亿元,水果产业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本报记者 王美华
  本报讯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水果产业提升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围绕打造“精品果业”总体目标,以现代果园建设为重点,稳定面积,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做强品牌,拓展市场,加快特色水果开发、标准果园建设、“三低”果园改造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全面提升水果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全省果园面积485万亩,水果产量450万吨,水果产值200亿元,水果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精品果率达35%以上,果品商品化处理率达75%,做大做强一批果品名牌,水果产业整体水平稳居全国前列,真正成为农民的致富产业。《意见》提出九大举措,力促我省水果产业提升。
举措之一:优化布局,形成三大水果产业带
  《意见》指出,各地要从当地资源特色、农业产业基础和水果适地适栽性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调量提质、增优减劣,明确发展重点,加快品种改良,科学合理布局,走集约、质量、效益、生态发展之路。其中,柑橘主要布局在台衢丽温等市和建德、淳安、象山、宁海等县(市、区),杨梅主要在台温宁丽等市及定海、兰溪、上虞、萧山等县(市、区),梨主要在杭金丽宁嘉绍台,桃主要在丽宁绍金杭嘉,葡萄主要在嘉宁金台绍湖,枇杷主要在台杭宁等市和兰溪、莲都等县(市、区)。通过优化区域布局,逐步形成产业布局合理、良繁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的浙东南沿海常绿果树带、中西部山地丘陵特色水果带、浙北平原落叶果树带等三大水果产业带。
  优化果业结构,重点适度调减柑橘面积,优化发展优质鲜食品种,大幅缩减鲜食品质不佳的中晚熟温州蜜柑、椪柑;稳定杨梅面积,提升生产水平;适度发展梨早熟品种、葡萄优质鲜食品种;加大推广桃、枇杷等优新品种,加快老园、老品种更新改造。
举措之二:加快良繁体系建设,提高水果优质种苗覆盖率
《意见》要求,加强果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特色优势果树新优品种引种选育和地域良种开发,促进果树无病毒良种苗木的繁育和推广。建立健全现代果业良种繁育体系,强化果苗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优质种苗覆盖率。省级重点扶持建设以梨、葡萄、桃、枇杷等品种为重点的现代化省级果树良种繁育场,完善柑橘、杨梅等现有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在条件合适的市建立二级繁育基地。
举措之三:加强标准果园建设,改善基地生产条件
《意见》明确,要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标准果园建设。重点支持完善水果大棚、棚架、防虫避雨防晒专用设施、喷滴灌、山地轨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和园地操作道、沟渠等生产设施,切实改善水果基地生产条件。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实施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实行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采后处理、统一品牌销售。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产地生产记录档案,加强农药源头管理,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省重点扶持连片500亩以上(设施栽培200亩以上)标准果园建设。
举措之四:推进“三低”果园改造,提升生产条件水平
《意见》指出,要因地制宜,有序分类推进“三低”(低产、低质、低效)果园改造。对坡度大、低洼等不适宜栽种果树的园地,实施退耕还林或转种其他作物。更新改造立地条件好的失管园和衰老园以及品种老化果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规划、换植种苗、完善基础设施及喷滴灌等,提升生产条件水平。省里优先支持整村推进、整体流转并建立统一服务机制的“三低”果园示范改造。
举措之五:培育现代经营主体,推行现代果业发展模式
《意见》明确,要扶优培强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水果产业现代组织机制。积极引导加快园地流转,扩大规模,推行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现代果业发展模式。完善主体联合、利益联结机制和经营方式,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规模(营销)大户、职业果农等主体在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支持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水果产业。加强主体培训,支持主产县(市)、乡(镇)成立水果生产技术服务队,实行果园统一管理服务的生产模式,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
举措之六:加强采后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拓展水果产业链
《意见》要求,积极发展水果贮藏加工营销业,拓展延伸果品产业链条。支持产地果品批发市场、产地冷库和冷藏车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以及机械选果机等设备配置,支持水果产品贮运与商品化处理技术研究与推广,改进果品贮运设施和包装、分级等商品处理设备,提高果品商品化处理水平。加大对水果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的扶持,鼓励引导加工企业实施技改、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重点支持杨梅、柑橘等加工设备更新改造,深化罐头、果汁、果酒、果肉饮料等深加工产品开发,提升产品附加值。扶持培育加工龙头企业,鼓励支持建设原料基地、培育自主品牌、拓展营销渠道。
举措之七:培育区域优势品牌,推进品牌名牌化
《意见》明确,要扶持培育并做大做强区域优势品牌,支持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名牌化。鼓励生产主体开展“三品”认证、境外建立果园、包装加工厂及注册品牌、商标、农产品质量认证。支持“浙江精品水果”公益广告宣传。建立完善现代果业营销体系,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管理,扶持培育大型果品流通(营销)企业、产销合作社和新型流通业态,鼓励产销主体与大型超市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办好精品水果展示、展销、推介活动,拓展并大力宣传区域精品品牌、水果产业功能、果品营养保健和果业文化功能。深化果园园林化发展理念,积极推行水果休闲采摘观光活动。
举措之八:强化科技支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意见》指出,要坚持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加大对水果自主品种选育与精品生产技术的创新研发及综合集成配套,建立水果产业现代科技支撑体系和创新平台,提高水果产业科技水平。重点支持开展设施栽培、品质提升、病虫害绿色防控、采后商品化处理与贮运、果品深加工等水果生产与加工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强化控产提质、果实套袋、病虫综合防控、完熟采收、避雨栽培、有机肥施用、葡萄限根栽培、杨梅网室栽培等精品生产技术、生态种植技术的示范应用。结合“标准果园”创建和“三低”果园改造,开展水果提质增效精品技术示范推广,建立科技人员“两园”联络制度,加速成果转化。加强水果科研、教育、推广队伍建设,健全基层水果技术推广体系。
举措之九:形成发展合力,做大做强水果产业
《意见》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力量,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当地特色,抓好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指导推进,明确工作重点、重点区域和扶持环节,全力推进水果产业发展。切实增加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外资投资水果产业,着重解决制约水果产业提升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快推进品种更新、品质优化、标准化推广、产业集聚和品牌整合,做大做强我省水果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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