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林业

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增至27元

调整后的标准为全国最高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25元提高到27元,明年有望再提高到每年每亩30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价格也同步提高2元和3元,增量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此后,省里“两年一调整,每次调整2元”的森林生态补偿增长机制将作重新调整。
  据了解,去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曾作过两次调整,年初由每年每亩19元提高到21元,年末又从每年每亩21元提高到25元。一年内两次提高标准,每亩增加6元,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此次调整后的每亩27元补偿标准为全国省级最高补偿标准。
  目前,全省纳入省级以上财政补偿范围的公益林面积超过4000万亩,补偿资金超过11亿元。全省109余万户农户、1.8万余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00余个国有单位从中受益。公益林建设覆盖面大、受益群体广,惠民特点明显,是加快生态建设的有力举措、实现农民增收的现实途径,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最好实践,为“森林浙江”、“生态浙江”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林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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