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将建立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农作物秸秆焚烧是污染大气的原因之一,为防治大气污染,今年,我省有粮食作物种植的30个市辖区将禁止焚烧秸秆,到2017年,我省将建立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和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新格局。这是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上获悉的。
  据悉,今年我省各级通过“以用促禁、以禁促用、疏堵互促”,上半年全省秸秆利用率有所提高,禁烧效果明显。据环保部门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卫星遥感监测,全省区域内共监测到焚烧火点648个,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5%。同时,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今年我省还出台了《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在萧山、鄞州、苍南、嘉善等10个县(市、区)创建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各地也积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补助政策,如长兴在试点村对秸秆集中收集点每亩补助180元,桐乡则将种植大户的秸秆禁烧与种植补贴挂钩,引导大户自觉利用秸秆。
  会议指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治水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一环。当前,我省中晚稻即将收割,各地要积极推进秸秆利用严防焚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全面禁止焚烧为目标,以提高秸秆利用率为途径,以秸秆还田和秸秆能源化为重点方向,通过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农民广泛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定秸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地方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实施主体;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早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途;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推进合力,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有效措施,加快秸秆利用机械改装购置,做好秸秆收贮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指导服务;要配合做好秸秆禁止焚烧工作,建立完善告知和承诺制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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