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忽必烈开辟海上粮道

  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大元,正式即位称帝,并开始实施南下攻打南宋的计划。此时南宋占据着临安(今天的杭州)等地,忽必烈极其需要一条通道,把南方的粮食运到北方。惯于陆地作战的蒙古人不仅收纳了归降的南宋海军,拥有规模庞大的海洋战舰,大型的海洋货船,还从海盗那里得到了帮助,建立了从东南亚至波斯湾的海外贸易,以及一个稳定的海上粮食运输系统。

  长江出海口处有几个岛屿,其中最大的一个为崇明岛。崇明岛四面环水,易守难攻,13世纪时已不受朝廷政府的控制,成为海盗的自由天堂。13世纪中叶,此地有两个著名海盗:朱清和张瑄,他们贩卖私盐,掳掠富商巨舶,最多时曾纠集海盗近千人,船只500艘,活动范围南至通海,北至胶东半岛和莱州湾,后被南宋招安。
  1273年,朱清和张瑄背叛南宋,成为元水军的重要力量。3年后,元军攻占了临安,两个前海盗接到了一个任务:运送南宋库藏到当时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又过了6年之后,忽必烈采纳丞相伯颜的建议,任命朱清、张瑄为海道运粮万户,负责海上漕运。漕船在今天的江苏省太仓县浏河装粮,经淮安、盐城入海,再往北行,沿着漫长的海岸线一直北上至今天的海河口,开辟了海上粮道。
  朱清和张瑄两人全权负责海上运粮事宜。因利润丰厚,他们手下马上聚集了盐商、盐工、船主、渔民、漕运官员和水手几万人。半个多世纪里,海路都是元大都粮食供应的主要途径,到1341年达到了最高峰,运送量达360万石,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空前的。

  当时私人出海经商受到严格限制,一经发现全部家财都会被没收。但朱清和张瑄派出的商船是个例外,因为他们的贸易得到朝廷和高官的默许。朱张二人还可以自己印刷纸币,与官方发行的纸币相比,只是纸张稍黑而已。
  朱张二人的权力很快就从海上扩展到陆地,成了中国东南部最富有、最有权势的人。月盈则亏,常常有官员向上递折子,对他们提出指控。但因着他们纵横大海的能力,元朝统治者不仅没有惩罚朱张二人的飞扬跋扈,还发布公告,宣称朝廷对他们完全信任。当时忽必烈就对丞相完泽说:“朱张有大勋劳,朕寄股肱,卿其卒保护之。”
  1303年,忽必烈之子铁木耳病重,皇后摄政,有人抓住这个机会控告朱张二人谋逆。谋逆在当时是不可恕的重罪,皇后下诏将朱清、张瑄及其家人押解到北京,朱清一怒之下自杀,张瑄和他的儿子文虎被处死。
  此后,朱张二人的财产,包括海上的船舰、陆上的土地和家中珠宝都被充公。因两人生前富甲一方,光核对和追查隐藏的财产就花费了6年工夫。
  二人死后,朝廷将海运收归官有。他们死去一年之后,平江路(今苏州附近)的长官接管了海上运输的任务,大大简化了行政程序。机构设置虽有改善,但在运营海上贸易方面,政府远远赶不上朱清和张瑄,为了保持运输量,政府不得不雇佣(很多时候是霸占)私人的船舰,1309年5月北京发生饥荒,政府急需20万石米来挽救饥馑的灾民,结果运输过程中困难重重。
  这些情况,让蒙古统治者开始重新思考:把海上粮食运输收归官办到底对不对?
  1310年,皇帝对朱清和张瑄给予平反,令张瑄的长子掌管对日本的贸易。第二年,朱清一个精明强干的手下成功组建了800只船的舰队,并且押送了2773266石米到北京,此次运粮数量之多,今天来看也是一个奇迹。
  经过这些事之后,元朝统治者意识到海上运输的复杂性,再次提升了海上运输官员的职位。

  朱清和张瑄之后,另一个著名的被招安海盗家族,是澉浦杨氏家族。杨氏家族在宋朝就从事海上贸易,其中心人物杨发和朱清、张瑄一样受到南宋招安,后又投靠元朝。
  1277年,忽必烈仿效宋朝,在现在的宁波、上海和澉浦设立了3个市舶司,全部归杨发管辖,杨家很快搬到海盐县澉浦镇居住。4年后,这里就变成了东南亚的重要商品集散地。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曾至澉浦,在其游记中写道:“这里是一个优良的港湾,所以从印度来的货船,经常都在这里停泊”。
  朱清和张瑄倒台之后,1311年,因“澉浦杨家等有舟,且深知漕事”,杨发被封为海道运粮都漕万户,得到了更多的海上远行和贸易机会。
  杨发死后,他的儿子杨梓继续他的事业。杨梓早年主要从事与日本和高丽等国的海上贸易,1293年曾随元兵南征爪哇 (今属印度尼西亚),杨梓因为熟悉海路和东南亚风土民情,被任命为宣慰司官,随大臣伊克穆苏负责军事导航,前往招谕,胜利归来后,以功受封为安抚总司,后又任杭州路总管。
  杨梓的儿子杨枢是中国著名的航海家,曾到达波斯湾附近的忽鲁模斯(霍尔木兹),这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地,郑和在第三次下西洋时方才到达。杨枢下西洋,比起郑和来早了111年。
  从某种意义上说,杨氏家族取代了朱清和张瑄的地位,但元朝统治者对他们的管理更加严格。与朱张家族不同的是,杨氏家族的奢华生活一直延续到元朝结束,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才将他们铲除。

元朝统治者鼓励商人从事海上运输,事先付给高额运费,这种运输体系,可以让普通百姓免服运输粮食的徭役,政府也不必增加负担增设官僚机构来管理,号称“一代之良法”。《元史》上说“民无挽输之劳,国有储蓄之富”。
  因此,除了朱清和张瑄倒台后那段时间,元朝一直实行这种政策——利用海盗和商人来运输粮食。元朝统治者征募海上商人的做法大大刺激了造船业。在1294年,最大的船也不过装载1000担米,随着海上运输的增多,船的承载量越来越大。到了1314年,最大的船可以装载8000到9000担米,最小的船也可装载一两千担,可见船只及其载重量的进步。
  在鼓励海运的同时,元朝统治者也没有忘记陆运。为了航运顺利,1289年,元世祖下令开凿会通河,起自东平路须城县(今山东东平),至临清抵达御河,全长250多里,建闸门31道。两年后,在郭守敬建议下,忽必烈又用280多万劳工,开凿了通惠河。元政府对入河船只的载重作出限制,初开会通河时,只允许150料的船只通过,商人们建造的船慢慢增长到300-400料甚至500料,这是朝廷付给商人高额运费,刺激商人建造船只的结果。但却造成了不良结果——因为航行船只过多,大运河上船舶的运输速度则减慢了。
  但可惜的是元朝的海运政策没有被明朝继承,到了明代,刘家港和澉浦两个繁荣的海外贸易港口很快沉寂下来,被人遗忘。
(据《国家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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