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论坛

对加强台州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思考

  •   □陈理富
      农产品销售是实现农产品价值的最后一环,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台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营销工作,采取产销服务、搞活流通、宣传推介、政策支持等多种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销售。至今,全市已建成各类农产品专业市场93家,年成交额120多亿元,其中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黄岩柑橘果品市场、台州市路桥区蔬菜批发市场被农业部列为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农产品配送中心35家,联结生产企业和基地1000多家。全市农产品注册商标总数达8200多件,其中24件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居全省首位。
      当前,农产品销售面临消费者需求升级、集团消费减少以及电子商务新模式崛起等新形势,给农产品营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台州要巩固和扩大市场优势,实现农产品“销得出、销得好”,就必须顺势而为、积极作为,按照政策扶持、品牌带动、主体提升、模式创新、宣传开道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农产品营销工作。力争通过几年努力,构建起一个机制灵活、运转高效、优势凸显的农产品营销体系,为台州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农产品营销后劲。鼓励各类农产品营销企业直接投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营销企业,准许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关政策;对在市外建立农产品营销窗口的有关企业,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和支持外向型农业企业建立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开展质量认证、开拓国际市场,对其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给予足额补贴;全面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发挥品牌优势,凸显品牌营销的“蝴蝶效应”。以品牌为纽带,发挥台州已有的“临海蜜橘”、“楚门文旦”、“忘不了”、“仙居杨梅”、“羊岩山”等品牌的带动作用,鼓励各生产主体与农户联合经营,实行连片开发,形成品牌农产品规模优势,不断做大做强台州农业品牌。实施品牌提升行动,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鼓励农产品产业协会积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提高品牌运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批“国字号”品牌,将台州农产品推向全国,实现优质优价。加强品牌管理和保护,严厉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维护农业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
      注重主体培育,提升农产品营销队伍。大力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充分利用农广校、农职校、远程教育、实践教学等途径,把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作为重要内容,加大营销技能培训,使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得发展。组织策划农产品营销大户评选等活动,完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农产品营销主体拓展市场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资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配送业。发挥各类各级农产品营销协会的作用,在开拓农产品市场、引导农产品生产、合理定价、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作为。
      搭建营销平台,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思路,积极搭建各类农产品营销平台,在全国大中城市举办台州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加大农产品营销力度,提升农产品营销的档次和水平。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农博会、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等重大展会,将台州农产品放在与全国、全省优质农产品比拼的位置,激发竞争活力,树立竞争优势。在农产品上市季节,策划举办农事节庆活动,实现一年四季活动无缝连接,将农产品采摘与农业休闲观光有机结合,促进农产品销售。
      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农产品营销新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农场开办网上农产品销售店,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发展。利用淘宝网等强势网购平台,加快建设“特色中国”板块中的“台州特色馆”,实现台州农产品“全国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农村青年开办农产品网店,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后劲。组织开展农业企业经营人员网络信息和电子商务培训,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关知识的宣传,提升企业运营电商的能力,加快培养农业专业电子商务人才。利用好浙江农民信箱平台,开辟“台州农产品专场”,搭建网上交易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市场。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农产品营销良好环境。制作台州特色农产品宣传册,面向广大采购商、大型连锁超市、星级宾馆等发放,主动宣传,让更多采购客户了解、信赖台州特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市民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通过专题报道、农产品上市探访、农事活动采访、农产品食用知识讲解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农产品推介给千家万户。加大对不实言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确保农产品市场稳定,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作者系台州市农业局局长台州组团参加2014浙江农业博览会。邓凌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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