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借口“走投无路”要把孩子引产;奶奶哭诉“被逼无奈”不再管孩子;父亲躲到外地对孩子只问不管……不久前,在嘉善县姚庄镇上演了这样一幕“生活剧”,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争执不休,甚至以尚在腹中的生命作筹码。姚庄镇调解员情法并用,终于化解了这出家庭纠纷。
分娩在即准妈妈上门求助
7月16日上午,天气炎热,一位怀有身孕的年轻女孩走进嘉善姚庄司法所。姚庄镇调委会主任陆访泉接待了她。
虽说是主动求助,但女孩对陌生人的戒心很重,说话吞吞吐吐,似乎有难言之隐。见此情景,陆访泉索性与她拉起家常,当得知女孩还没有吃早餐后,他当即买了4个包子、一杯牛奶给她。拿着热呼呼的食物,听着关心的话语,女孩终于倾诉起自己的辛酸……
女孩姓吴,1996年出生,河南驻马店人,一直跟父母在上海打工。去年夏天,刚满18周岁的小吴认识了30岁的同村人高权,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当年年底,小吴发现自己有了身孕,便跟着高权来到未来婆婆、哥哥工作暂住地——嘉善姚庄一同生活。由于未到法定婚龄,两人只能以未婚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然而,因两人年龄相差较大,高权家庭贫困,加上高权本人曾因抢劫罪服刑两年,这桩婚事遭到了小吴父母的极力反对。执着的小吴也因此与父母断绝了联系,但与未来婆家的相处也并不顺利。“今年过完年,他(高权)对我说,厂里工资太低,不想做了,要到安徽打工,我同意了,谁知道去了就不回来,我没有他电话,都是他拿别人手机联系我,月底就是预产期,孩子生了也没有爸爸,我不想要了,我要引产!可我没有钱啊,我该怎么办?”小吴的一番哭诉,把陆访泉吓了一跳,月底就是预产期,这意味着孩子现在已经足月,这个时候引产,容易对孕妇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违反国家计生政策。考虑到这些,陆访泉赶紧安抚小吴,并向她解释了相关计生政策。
未婚夫联系不上,那一起生活的“婆婆”呢?“4月份,和婆家人吵了一架,他们赶我回上海,说等孩子足月再来这儿生产,但现在婆婆躲在厂里避而不见,以前住的出租房也被她退掉了,父母的电话也停机了,他们都不管我了……”小吴说,自己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
婆婆现身 案情惊人逆转
“既然孩子已不能引产,当务之急便是妥善安置产妇,婆家态度冷漠,小吴只有先回自己娘家,安心待产。”听完小吴的叙述,陆访泉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小吴身无分文,怎么回上海找父母,又是一个问题。为此,陆访泉找到了姚庄镇计生站,试图为小吴申请困难妇女补助金。但调查发现,小吴并不符合申领条件,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好在,此刻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姚庄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姚庄镇计生联络员,找到了小吴的准婆婆马云芳,而且马云芳本人也愿意前来司法所调解。小吴的难题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
令所有人惊讶的是,“婆婆”的出现却让整个事件发生了戏剧性大逆转。“她父母吸毒,是瘾君子啊,老家所有钱都被败光了!我们一家重情重义,待她不薄,实在没有办法才赶她走啊!”一见到调解员,小吴的准婆婆就忍不住大倒苦水。
根据“婆婆”的说法,小吴的父母在老家是“远近闻名”的瘾君子,家中财产因此败得精光。当初马云芳也是极力反对这门亲事,无奈儿子高权非常喜欢小吴,两人执意要在一起。于是,马云芳借遍亲朋凑了10万元现金作彩礼给小吴的父母。两家在老家摆了酒,并让小吴来到婆家生活,等到年龄合适,再登记结婚。
在调解中,马云芳告诉“老娘舅”,自从小吴来到高家,多次索要钱财,家里为此四处借款,就连儿子的工资也全部上交了,但小吴仍不满足,最后甚至以打胎、流产为要挟,继续要钱来贴补娘家。
到了今年4月,因为实在无力供养,加之矛盾积累,马云芳将小吴赶回了上海,儿子高权也躲到安徽打工,不再与其相见。
情法并用 调解员化解矛盾
“媳妇”哭诉自己被抛弃,走投无路;“婆婆”抱怨媳妇不断索财,被逼无奈;未婚夫干脆躲到外地,消失不见……双方各执一词,到底真相是什么?双方的矛盾怎么化解?无辜的孩子该怎么办?
案情发生了大逆转,陆访泉也改变了自己的调解策略,再次找到这对准婆媳谈话。“你们夫妻怎么产生矛盾的?4月份离开嘉善后,你住在哪里,怎么生活的……”面对越来越详细的询问,小吴的回答却有些支支吾吾。凭借多年的经验,陆访泉感到案件可能并不像小吴描述的那样单纯,或许还有其他隐情。
想到此,陆访泉与小吴再次见面时,一改原先的和蔼同情,而是采取了严肃批评。“你关心父母的心可以理解,但是你的做法令人心寒。以孩子威胁,伤害的恰恰是自己。你这样两地奔波,挖空心思,这是一个产妇该做的事吗?在要钱的时候,你关心过自己肚子里的生命吗……”面对“老娘舅”的一句句质问,小吴低下了头,一直默不作声。
批评之后,陆访泉又打起了“感情牌”。“你和男友冲破阻碍,执意在一起,可见有真感情;你未婚夫虽然躲你,但时不时打来电话问你的情况,说明他还是想要这个家庭的;你准婆婆虽然不见你,但她还让大儿媳时不时地来看你,表明是关心你的。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在劝解的同时,陆访泉又给小吴解释了一些关于人工终止妊娠、彩礼收取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另一边,陆访泉同样从情感和法律的角度,给马云芳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陆访泉劝解道:“孩子毕竟是无辜的,在小吴怀胎五六个月时,将她扫地出门,让她孤身一人回到上海,做法有欠妥当。特别是这次,孩子快生了,按照法律规定,两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作为孩子的生父,高权有照看和抚养的责任,而不应一避了之。”
在陆访泉的调解下,这对准婆媳最终达成共识:由“婆婆”出资,小吴暂回上海待产,孩子出生所需费用由高权负责。待孩子平安降生后,双方是否继续生活,由高权和小吴这一对曾经相爱的情侣自行决定。如今,小吴已住进医院待产,未婚夫高权也回到了小吴身边。(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陈赛男 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