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针对新学期开学,近日,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分工落实、巩固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各地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格,在学校及其周边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责任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网格员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结合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信息,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走访排摸,及时掌握辖区食品安全动态,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要在学校开学之际适时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综合整治。各学校要建立校园周边巡查机制,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的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上封堵不安全食品进入校园。各部门要定期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查办等情况相互通报共享。对于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导致发生食物中毒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的学校食堂托管公司和承包人,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其纳入食堂招标“黑名单”。
此外,各地还要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通过开展“远离校园周边小食品”、“我执法,你参与”、“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动员广大家长、学生、媒体等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来。大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投入和“阳光厨房”建设力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