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种植业

湖州探索蚕种产销新模式

  近日,湖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召集所辖蚕种生产企业与吴兴、南浔两区蚕桑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就当前蚕种产销形势特别是蚕种产销管理改革进行研讨。
  蚕种产销管理改革将实行分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从2016年度起,蚕种生产计划不再确定具体数量指标,改为根据业务部门统一发种数按比例分摊给蚕种生产单位;第二步,从2016年秋期开始,蚕种经营权下放至具有合法生产与经营权的蚕种制造企业,由生产企业直接与乡(镇)、村、合作组织等签订供应合同。原农业管理部门承担品种推广、质量监管及技术指导工作。
  而湖州市原先的蚕种产销管理模式是,由市(县、区)农业管理部门与辖区内乡镇签订供种意向,并下达生产计划给生产企业。随着蚕桑产业规模缩小、蚕种饲养零星分散、蚕种产销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除了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三县管理部门也正抓紧研究、布置,以推进蚕种产销管理模式改革工作早日完成。
吴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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