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更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李某竟擅自经营药品买卖,以市场价4到5折的价格收购药品,或以4.5折的价格回收市民卡(医保卡)里的额度来配药,然后加价将药品销售给他人,涉嫌非法经营药品金额达118万余元。
12月初,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的其他12名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也将陆续进行开庭审理。
菜场门口的收药人
去年4月,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嘉兴市区杨柳湾菜场和荷花堤菜场门口发广告名片,进行药品收购。
接到这一线索后,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涉嫌在菜场门口收药的男子系租住在嘉兴市区三塔里的李某。随后,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合当地警方在李某的租房里将其抓获。
李某租住的房屋面积只有二三十平方米,里面乱七八糟地堆着好几箱没来得及销售的药品,这些药品大多是高价药,如市场价200多元一盒的“东泰”华蟾素胶囊、500多元一盒的“骁悉”吗替麦考酚酯胶囊等,共有50余个品种、价值6万余元的药品。经鉴定,这些药品均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除了这些药品,李某的租房里还有24张市民卡(医保卡)和6本记账本,记账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李某每天的收药情况和收购人员的联系方式。
散发名片招徕生意
李某,44岁,江苏宝应县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他曾在老家卖过菜,后来在杭州、苏州等地跑过运输,虽然能养家糊口,但他觉得这些活干得太辛苦,想找一份轻松一点又赚钱多的活儿。
去年年初,李某向老乡苏某聊起此事,苏某说,你不如去收购药品来卖,既能赚钱又不辛苦。李某一听,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便立即付诸行动。
李某印制了广告名片,名片上打上“高价收药、长期回收中高档药品”的广告,招徕生意。
拿到李某发的名片后,有人就心动了,“生意”开始找上了门。李某接到这些人打来的电话,对方问他怎么收药。李某告诉对方要回收的药品的种类,大多是一些高价药,收购价格是市场价的5折,再根据药品有效期限适当升降一点,谈好后,双方约好交易地点,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有些人会打电话问我收不收医保卡,一些来嘉兴打工的外地人可能要离开嘉兴了,所以要把医保卡卖掉,还有一些人可能要套现。”据李某交代,他以4.5折的价格回收市民卡(医保卡)的额度,然后去配药,再加价进行销售。如果对方仍旧需要市民卡(医保卡)的,过几天等他将里面的额度用完后再电话联系归还给对方。
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
那么,李某收购来的药品销售给谁呢?“这些药品大部分都卖给了马某。”据李某交代,当初决定做这个生意时,马某就同意回收他的药品。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李某就通过长途大客车带货到暂住在安徽芜湖的马某,马某收到货后,将钱款打在李某的银行卡上。
去年9月10日,南湖警方赶赴安徽芜湖,在马某的租房里将他和妻子成某抓获。
经警方查证,从去年年初以来,马某、成某指使李某、刘某等人多次以医保卡报销的形式配药,并将李某等人集中收购的药品进行贩卖,涉案价值187万余元。
今年7月22日,刘某在杭州落网。
刘某也是马某的老乡,几年前在杭州余杭区买了房后,一家人就落户在余杭。自去年年初开始,刘某经常来嘉兴收购药品,之后再将药品销售给马某,从中非法牟利,涉案价值117万余元。
根据李某留在记账本上的联系方式,警方很快找到了卖药给他的瞿某等人。为了贪图小利,瞿某等9人触犯了《刑法》第六十六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本来以为我买卖的药品都是真药,自己就是从中赚个差价,想不到后果这么严重。”说起自己所犯的罪行,李某后悔不已。
药品安全关系民生。据办案民警介绍,销售药品需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任荣珍 朱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