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李军
本报讯 3月22日,笔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我省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实现全覆盖,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四项制度”有力推进,水生态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会上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省用水总量从197.91亿立方米下降到184.77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60提高到0.581,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4.1%。通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我省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提高到99%;通过农田水利建设,我省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4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180万亩。
省水利厅厅长陈龙在发布会上表示,浙江属国际公认的中度缺水地区,尽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十三五”期间,水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统一部署,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守“三条红线”,着力做好全面提升城乡水资源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法制保障和技术支撑等六方面的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到2020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