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浙沪启动农资打假省际协作

  □本报记者 张佳妍
  本报讯 5月6日,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上海市金山区举行浙沪农资打假省际协作签约仪式。随着协议的签定,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办案省际之间的协作,提升农业执法办案能力。
  根据协议,双方主要将开展以下几方面合作:一是信息共享。双方通过文件、专报、网站等,相互通报农业执法信息,案件办理情况;分析疑难问题,交流办案经验;加强舆情监测,通报信用建设情况;提供许可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围绕农业执法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法规,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业务指导能力。二是检测协作。农业投入品或农产品需委托另一方检测的,因使用投入品引发农业生产事故需另一方提供协助的,彼此间应给予协助和配合。三是线索通报。经核实的农业执法案件线索涉及另一方的,线索发现方可直接通报另一方;发现应由另一方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及时移送。四是案件协查。案件查处中,涉及另一方有关行政区域的,可发送协查函,请相关农业执法机构配合协助。五是联合执法。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跨省案件,可直接联合另一方成立专案组,开展联合办案。
  协议明确,线索通报、案件协查需以通报函、协查函等形式作出,并随函附送案件基本情况、有关检验检测报告、笔录、照片等相关证据材料;彼此间在接到线索通报、案件协查函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书面告知发函方确认接收,并立即对有关事实开展调查。此外,协议还对保障机制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协作情况通报制度,确保省际协作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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