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省农业厅部署

养殖污染“四治两打”攻坚行动

  □本报记者 金国栋
  本报讯 近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养殖污染“四治两打”攻坚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前期层层督查和全面排查基础上,在全省组织开展养殖污染“四治两打”攻坚行动。攻坚行动从5月15日开始,至G20杭州峰会结束。
  《通知》强调,要全面深化“五查”。在前期开展排查有无偷排漏排隐患、有无多养超养新养复养行为、养殖“黑户口”、治污设施配套、防控责任是否落实等“五查”基础上,按照不漏一场、不漏一户、不漏一头的要求,全面更新保留养殖场动态数据,建立养殖场隐患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间。保留养殖场清单要求详细列出每个场的业主、场址(包括经纬度)、联系方式、现有规模、限定规模、排泄物处理方式,巡查人、联系人、存在隐患、限整改时间等内容。
  《通知》要求,要全力推进“四治”。各地要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全力抓好“四治”:一治超养,全面治理超核准数量、超区域规划养殖现象;二治黑户口,要彻底查清前一轮整治中遗漏的“黑户口”养殖场,按照同等标准加快治理;三治设施不到位,全面治理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和运行不到位的现象;四治偷排漏排超排养殖污染,对有突出隐患问题的县、乡镇、养殖场,要采取督办、约谈等手段,落实养殖主体防治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要通过攻坚行动,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治。《通知》指出,要持续强化“两打”。各地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要求,以对养殖污染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决心,持续抓好“两打”:一是严打超数量、超范围养殖;二是严打偷排漏排超排行为。要健全举报制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要求每个规模养殖场门口竖牌公示,明确限养数量、治理方式、监管联系人、举报电话等。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污染行为,要迅速移交环保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高压态势。《通知》要求强化督促检查。采取突击暗访、集中抽查与定期巡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攻坚行动期间,省农业厅将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暗访,并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抽查,加强隐患问题的督办整改。各地在行动期间集中排查不少于2次,确保督促检查到位。要强化工作协同。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污染问题,要第一时间移交环保部门,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高压态势和倒逼机制。各级畜牧、种植、农能办加强配合协调,引导养殖业主体与种植业主体密切对接,切实落实养殖粪污配套的生态消纳地,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技术服务。各地要组织力量,认真梳理评估各种治理模式,查找薄弱环节和运行隐患。要组合各种先进技术,加强对每个养殖场指导服务,改造提升治理工艺,在攻坚行动期间切实帮助解决治理隐患问题。要重点研究建立养殖粪污、沼液和有机肥在不同种植区域、不同种植品种使用的技术导则和模式,大力推进养殖种植主体和有机肥加工、沼液配送服务组织等主体有机链接,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强化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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