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以来,我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五查四治两打”行动全面展开,全省上下联动,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不漏一场,不走过场,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
绍 兴
绍兴市于5月10日起开展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督查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街道)的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已通过农业和环保联合治理验收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已关停养殖场(户)进行实地抽查。重点督查:一是养殖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养殖场规模与治污设施匹配、治污模式与设施运行、消纳地落实与配套等情况;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四是散养畜禽和水禽等养殖污染整改情况;五是复养、超养、新养或禁养区养殖等违法行为。
金 华
连日来,金华市严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一是严抓警示教育和主体责任落实。将学习观看警示片作为“补短板、树标杆、促双高”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规模养殖业主共计4950人次观看。组织养殖场场主全部签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承诺书,着力强化养殖污染防治主体意识。二是严抓养殖污染整治落实情况督查。组织9个小组赴各地进行督查,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检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题视频会议、“一对一”联场联户指导监管制度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建设进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散养畜禽和水禽等养殖污染扩面整治开展等方面情况。同时在每个县(市、区)选取2个重点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以上养殖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督查有无偷排漏排隐患,有无多养、超养、新养、复养行为,有无养殖“黑户口”,治污设施是否配套,防控责任是否落实等五方面重点情况,以及“两条红线”、“四个一律”执行情况。
衢 州
衢州市围绕生猪养殖整规“双控制、双监管、双模式、一整治”目标,开展生猪养殖整规“督查+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巩固生猪养殖整规成果,遏制生猪复养反弹,全面提高生态养殖规范化建设水平。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禁养区、村庄内和规模养殖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偷排、漏排,推进生态养殖规范化改造;严厉打击养殖场偷排、漏排违法行为;切实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线下线上“双监管”,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要求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舟 山
针对岱东猪场污染环境事件带来的重大影响,连日来,舟山全市上下彻底警醒,深刻吸取教训,迅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排查、大整改行动。该市农业和环保部门迅速抽调专门人员,围绕“查自身、查牧场、查隐患、查细节、查排污”五个重点,深入细致开展畜禽污染隐患大排查。紧密结合大排查中掌握的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和隐患,着力实施污染治理“短板”大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细化属地责任和“连场连片”制度;三是加快未达标养殖场的整治验收;四是坚决遏制违规多养、超养、复养、新养的不良势头;五是全力推进“协议关停”养殖场的关闭到位;六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养殖场日常巡查制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并举协同监管机制,引进推广节水减排新技术新装备等,完善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台 州
近日,台州市出台多项措施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反弹。
一是全面组织再排查。成立督查组,对保留下来的1141家规模养殖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逐一排查有无偷排漏排隐患、有无违规养殖行为、治污设施是否配套、防控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
二是全力开展扩面整治。在加强规模养殖场整治的同时,加快开展散养场扩面整治工作。在扩面整治中,纳入所有畜禽品种,纳入所有的畜禽养殖户,102个乡镇(街道)1800多个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头(只)畜禽,全面开展畜禽散养治理工作。
三是严格控制河道两岸畜禽养殖。重点抓好河道边养殖场整治,杜绝污染水体事件发生。“消劣”行动重点区域,水质监测点所在主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原则上只保留通过治理验收的畜禽养殖场,一旦发现偷排、漏排等污染河道非法行为,立即关停。
四是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停;无法整治或整改不到位存在排污隐患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停;低少散无法达到综合利用的养殖户或在村中的养殖场一律关停;反弹复养一律关停。
五是严禁河道水禽养殖。严禁在河道内围网、围栏养殖水禽。按照“鸭不出圈、污不入河”的要求,选择不连通河道的池、塘及滩涂围垦地,采取网上平养、笼养、筑池圈养、水塘关养及发酵床等多种模式封闭养殖。禁养区内禁止养鸭,非禁养区内鸭舍选址距主要河道两岸200米范围外,其它河道两岸20米范围外。所有养鸭场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综合利用,并通过治理验收。2016年须完成养殖规模在1500只以上水禽场治理任务227家。
乐 清
乐清市狠抓养殖污染长效整治。一是全面开展规模养殖场验收复核。成立由“五水共治”总督察室牵头,各乡镇(街道)为专项整治实施主体,农业、环保部门负责核查认定,代表委员参与监督的复核工作小组,对全市已治理验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验收复核,发现有污水治理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拆除。
二是建立畜禽养殖准入审查机制。凡新建养殖场,必须进行用地和环评审批,并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未经用地、环评审批的新建场一律依法拆除。同时,建立财政项目捆绑机制,对发现有污染问题的养殖场,一律取消所有项目补助资格。三是引入第三方服务破解沼液处置难问题。成立畜禽排泄物收集服务有限公司,利用清江镇农业园区内3080余亩的草莓、葡萄等种植基地,将周边7家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统一收集处理并生态消纳,日处理沼渣80吨,沼液120吨。四是出台农牧结合扶持政策。鼓励沼液异地资源化利用,收集、加工、配送沼液的财政每吨补助30元,养殖场自行配送的每吨补助20元。五是加强日常监督。发挥“五水共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巡查员如发现有违规养殖场,便可通过智能终端拍照上传到信息平台,快速对畜禽违规养殖及产生的养殖污染进行处理。
青 田
从2016年5月5日起,青田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分排查核实、整改落实、监督执法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全面排查并消除污染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快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维护畜牧业生存与发展环境;及时将工作重心从污染治理向污染管控转变,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污染事件发生,牢牢巩固治理成果,加快推进青田县畜牧业转型升级。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污染隐患并及时整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大张旗鼓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污染防治职责,严肃惩处环境污染事件,坚决打击任何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不敢污染的社会氛围。
本版稿件由 金国栋 李玲飞 整理/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