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务院部署健康扶贫工程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明确了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的五项举措。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是扶贫攻坚的一大难点。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有1256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4%。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明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提高、两降低”倾斜政策,即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选择经济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9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降低大病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据新华社 胡浩/文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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