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近日召开的绍兴市上虞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收集现场会上获悉,今年该区安排2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禁止农作物秸秆的露天焚烧,开展综合利用,确保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
据了解,今年,该区将全面建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禁烧政策宣传;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协议等方式,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落实到村,落实到田头地块,落实到生产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区级巡查和镇级、村级网格化巡查,确保一旦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高效处置,情节严重的,报环保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上虞区安排的这些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中小规模综合利用项目。对购买5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秸秆粉碎机械、捡拾打捆机、秸秆压块机、秸秆固化成型设备等农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累加补贴至购机额的50%至80%。陈晓潮 李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