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养哪里,布局规划要合理

——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美丽畜牧业系列报道之四

  □本报记者 金国栋
  省委书记夏宝龙不久前在衢州调研畜牧业转型升级时指出,养什么都可以,但是养什么都不能污染环境。随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生猪养哪里,成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带着“养哪里”的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省畜牧兽医局和嘉兴、台州等地。事实表明,只要合理规划,措施到位,确保畜禽养殖对环境没有污染,“养在哪”的问题不难解决。
  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哪些地方可以养,哪些地方不能养,我省已有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我省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养殖生态”的要求,调整划定了禁养区和限养区。明确提出,禁养区内严禁养殖各类畜禽,限养区内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在落实省里的要求时,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目标和畜产品供给安全与环境承载等因素,重新调整优化了畜禽养殖规划。截至目前,有畜禽养殖的87个县(市、区)全部调整划分了禁养区、限养区,对“养在哪”作了具体规定。
  记者在嘉兴市所辖的桐乡市了解到,该市于2013年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据介绍,桐乡市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分按照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集中地区、主要河道两侧、骨干道路两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和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等九类区域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除禁养区外,其余区域均为限养区。对于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改造提升,桐乡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这些养殖场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并进行土地利用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违规者,则予以严肃查处。“今年我们街道有两户养殖户的猪舍因紧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被要求限期拆除。”该市梧桐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
  据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浙江省畜牧业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农业、环保、国土部门加强了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准入和备案管理,要求其完善用地备案、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手续,做到既依法保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又依规落实有关规定。
  在允许养殖的区域,各地政府也统筹协调落实畜禽养殖的生态消纳地,引导和扶持养殖主体创办生态养殖场、实施“人畜分离”工程等,确保畜禽养殖不影响生态环境。
  两年前,仙居县白塔镇上横街村的房前屋后都是猪舍,沟渠内污水横流,村里蚊蝇乱飞。如今,村里建造了每个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的栏舍20个,还统一对废水截污纳管,建造栅格式沉淀处理池,实现了养殖废水零排放。为美化环境,栏舍采用徽派建筑,粉墙黛瓦,墙上绘有风景图案,养殖区与生活区用绿篱分隔,养殖场周边绿树成荫,如同风景区。
  上横街村的变化得益于仙居县实施的“人畜分离”工程。近年来,仙居县采取财政补助等办法,建设了一批“人畜分离”的生态养殖点。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使“人畜分离”工程顺利实施,县里专门抽调85名干部,组建了20个专家服务队,分别派驻全县20个乡镇,在工程选址、设计、建设、排污、利用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截至目前,专家服务队已入村入场入户指导3000多人次。全县已拆除6万多个分散养殖点,建成“人畜分离”的养殖小区247个,散养户转入养殖小区,2.4万头生猪实现集中养殖。“人畜分离”工程的实施,既使农民能继续养猪,又使环境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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