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浙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拉开了帷幕。项目申报有什么要求,财政有哪些扶持政策,快来看一下吧。
这些项目可获扶持
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
财政补助项目 必须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优先扶持以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每个开发县不超过2个。确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调整、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等原因,可以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
贷款贴息项目 优先支持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扶持政策有哪些
财政补助项目 省以上财政资金扶持规模不低于45万元,不超过900万元;财政资金申请额度不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市县财政资金与省以上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为1:9,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为0.8:1。
省农信担保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配套提供与财政补助等额的政策性担保。
贷款贴息项目 财政贴息资金额度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贴息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市、县(市、区)农发办根据当地扶持重点,建立拟贷款贴息项目单位名录;对列入名录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利息的贷款进行贴息。
项目立项要什么条件
财政补助项目 符合当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有助于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显著带动农民增收,预期效益好;建设方案、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贷款贴息项目 贴息贷款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范围;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
这些项目不能申报
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有关的项目;已申报2018年中央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的项目;已申报(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单位申报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其它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等。
沈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