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浙江种业

我省举办现代种业发展高峰论坛

加快种业改革创新 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

  □本报记者 葛勇进
  本报讯 8月9日,全省现代种业发展高峰论坛在杭举行。会上,浙江勿忘农种业、浙江农科种业、金华三才种业、宁波丰登种业、温州神鹿种业等5家企业分别与中国水稻所、省农科院、金华农科院、宁波农科院和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校签订了科企合作协议,就水稻优异种质资源的挖掘与创制、委派科研人员到企业指导种子生产、瓜菜新品种的选育、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事项开展合作。这是我省推进种企创新改革、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的一大创新举措。
  省种子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种业企业创新发展,通过深化人才和科技成果权益改革,激发种业创新活力;通过改革品种管理制度,加大联合攻关力度,加快选育推广突破性优良品种;通过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种子企业整合资源,加速种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浙江种业。
加强科企合作,激发创新活力
  近几年,我省种业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有了明显进步,勿忘农种业公司、宁波市种子公司、宁波微萌种业公司等一批种业企业从国内外引进优秀人才,组建育种团队,大幅度增加科研投入,育种能力明显提升。近两年通过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中,企业自主选育或合作育成的占比达七成以上。但总体上看,企业在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还比较欠缺,育种创新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离商业化育种要求还比较远。
  基于我省的实际情况,今后我省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科技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一方面,要推动科研单位与种业骨干企业在多领域开展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合创建股份制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协作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鼓励科研人员或课题组整建制到企业开展育种创新,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推动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最大程度发挥科研人员创新潜力。
  为支持种业企业育种创新,省农业厅将加大企业育种创新项目扶持力度。同时,通过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搭建科企合作桥梁,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企业育种研发能力。目前,我省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等政策已经出台,而且相当优惠。
整合种业资源,加快转型升级
  企业是现代种业发展的主体,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种业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目前,我省种子企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偏弱,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急需提高行业竞争力,我省只有虹越种业、美之奥种业两家新三板上市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省持证企业66家,其中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企业16家。去年全省持证种子企业经营额只有12亿元,不及登海种业一家。
  据悉,为加快种业企业发展,我省将促进种业资源向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和优势企业集聚,以企业为平台聚资源、聚人才、聚人气,促进种子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与优势企业结合,建设长期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建立种质资源共享机制,优先提供给企业使用;进一步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优化审定绿色通道管理流程,加快品种选育与推广速度;加强种业发展硬件建设,提升育种设施设备,加快智慧种业和“互联网+种业”发展。
  同时,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机遇,加快种业企业“走出去”。近年来,勿忘农种业、宁波种业、部分蔬菜种业企业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了很大成效,有的建立了生产基地,如大豆、蔬菜等蔬菜基地;有的开拓了市场,如中国水稻所选育的早稻品种“中早39”在湖南、江西得到大面积推广,种植面积占全国三分之一以上;嘉兴市农科院育成的秀水、苏秀系列粳稻在长三角、黄淮河流域大面积推广。今后,我省鼓励种子企业千方百计“走出去”,走出浙江、走向全国甚至世界谋发展。
建立激励机制,推进企业“混”改
  当前,我省正处于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转型升级的初级阶段,企业发展融资需求增长迅速。而现代种业与资本市场结合,不仅可给企业发展带来充足的资金,而且也能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特别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对于企业利用股权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创新热情和创造潜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了让种业科研成果更好地应用于生产,产生收益,今后,我省将大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和公开交易,鼓励采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科研成果价格,并完善成果展示、价值评估、产权交易、咨询服务等功能。
  在落实股权激励机制时,依据职务职权,将科研人员划分为不同类型,通过分类管理,明确政策边界,分类管理,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所属类型,明白政策所激励、规定所禁止,实现激励创新与预防腐败相统一,让更多的科研人员享受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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