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浙江省农业综合执法已经走过20个年头。20年风雨兼程,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敬业担当,创新有为,涌现出了一批执法为民的典型案例,为浙江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日,省农业执法总队梳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邀请农业执法人员现身说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李敏尧
浙江农业执法在默默的辛勤耕耘中走过20年,我作为农业执法20年的经历者,体会到许多酸甜苦辣,但收获更多的是快乐欣慰。20年的执法实践,使我们从门外汉锻炼成农业执法行家,从只会搞农技推广的技术人员成功转型为农业执法队员。一路走来,不忘初心,努力奋斗。短短20年,成就了我们农业执法人的地位和权威。
从无到有,走向辉煌
1997年6月,由东阳市农业局法制科牵头,植保植检站推荐我从事农药管理工作,自此开始了我的农业执法生涯。1998年12月1日,东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大队下设一室四中队——大队办公室、种植中队、农机中队、畜牧中队和种子中队,从此我市农业执法有了“名分”。
之后,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的高速发展和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要求,东阳市编委发文批复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行使农业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与处罚权。据此,东阳市综合性的执法大队于2006年4月组建成立,标志着我市农业执法工作开启了全新的局面。
10多年来,大队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线,从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入手,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民投诉,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尤其是2013年,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创了农业执法与司法机关检打联动新局面。这一年,我们向司法机关移送因违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以及限用农药克百威、甲基异柳磷等3起涉刑案件。当事人张某因违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被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当事人何某、康某因违法使用蔬菜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克百威、甲基异柳磷,被法院以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6000元和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3起犯罪案件的成功移送、侦查、起诉和审判,有力打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在全社会特别是农产品生产从业者中引起一场“地震”,起到宣传警示教育效果。同时,3起移送案件能够百分百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惩处犯罪分子,在东阳市行政执法史上也属首次,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了标杆。
10多年来,大队先后荣获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先进单位、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示范窗口创建的做法得到时任副省长黄旭明的批示:“农业综合执法当前任务很重,意义作用很大,建议把东阳的做法推介给各市县参考借鉴”。2009年,我们办理的一起劣质农药处罚案卷,分别被省农业厅、农业部评为优秀案卷,2014年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卷分别获得全国处罚优秀案卷和文书制作优秀案卷,收到“一案双优”的佳绩。
绿剑护农,成效显著
10多年来,我们根据农事季节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每年都开展“绿剑”春季、秋季、冬季集中执法行动和夏季卫生杀虫剂专项检查、毒鼠强“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还开展了水稻“二迁”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苏丹红”专项检查、“三聚氰胺”饲料及添加剂专项整治、节前农产品专项检查以及种子、农药等专项执法年等专项执法行动70余次。在各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共检查农药生产企业40家次、农药与肥料经营企业(店)3800余家次(含卫生杀虫剂经营店等),并按“五个不放过”的标准,严格办理违法案件,依法惩治违法行为。“12316”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
10多年来,我们累计抽检种子、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900余批次,送检合格率90%以上,其中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农药送检合格率达到100%。通过集中和专项执法行动、质量抽检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合法利益。先后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275起,涉案金额556.38万元,罚没款130万余元。几年来,查案过程程序合法,公正公平,一案一卷,没有一件错案,未发生坑农害农事件,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农业执法认知度的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农民投诉呈上升趋势,并呈现出多样性。10年多来,大队共受理和调处农业生产事故和农民投诉200余批次,深入田间开展实地调查270余起,参与调查处理的专家和执法人员达800余人次,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大队真诚地对待农民投诉,积极引导农民生产自救,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加强普法,营造氛围
开展普法宣传,是农业执法的重点工作。我们每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农技110专家和龙头企业赴镇乡街道的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台、技术专家台、伪劣产品曝光台和优质农资商品供应台,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介绍农业新技术、解答农民问题、曝光伪劣农资产品等,发放“给东阳农民的一封信”、农产品安全用药常识,如何鉴别真假复合肥等宣传资料2.8万余份,接受咨询2.6万余人次,供应优良种子5.5吨,各类农药3.72吨;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宣传培训。
据统计,10多年来,我们先后组织下乡47次,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印发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法律宣传图版13块;在春耕季节组织全市农资经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邀请省总队、质监处有关负责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座;翻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000余册,分发到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点和相关部门;利用新闻媒介宣传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动态,计各类宣传报道390余次;参与“3·15”、“12·4”等消费者权益、宪法宣传日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农业执法工作。
近日,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这个农业执法的“十三五”规划,详尽、细致、扎实地绘出了农业执法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让我们感到由衷的兴奋。我们期待农业执法更辉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