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法制

“黑名单”来了,农资生产经营者准备好了吗?

  《浙江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是我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旨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氛围,最终目的是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农资市场健康发展。《办法》有哪些重点需要关注的内容,且看相关人员为你解读。
  一、列入“黑名单”后的惩戒措施
  《办法》中关于“黑名单”惩戒措施有:列入重点监管、增加抽检频次,限制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取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等。此外,今年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在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按照备忘录约定,29个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在农资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其中,农业部门将采取限制失信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限制失信相关人获得从业资格等3项惩戒措施,跨部门采取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限制失信相关人在认证行业执业等22项联合惩戒措施。
  二、如何避免被列入“黑名单”?
  农资店:第一要守法诚信经营,这是原则,也是底线;第二是要加强学习,做到熟悉商品的性能、用途等相关知识;第三是做到账本清,利用农资购销软件,规范进销货台账;第四是规范店容店貌,做到招牌清晰,店内商品布局合理,货架柜台统一有序;第五是做好售后服务,提高为民服务意识;第六是坚持诚信经营,提高信用。
  农资生产企业:第一要遵守法律法规;第二要有信用管理理念,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既要有信用销售,也要有信用管理;第三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第四要有社会责任,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对召回的产品妥当处理;第五要有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信用。
三、列入“黑名单”后怎么办?
  除了积极整改外,注意“两个时间一张表”:“6个月”:《办法》中规定,非因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的,失信“黑名单”公布6个月后,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认为其失信行为已经整改到位,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一张表”:《浙江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信用修复申请表》。“三年”:《办法》中规定,失信“黑名单”信息公布期限为三年,以发布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将有关信息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中删除,转为信用档案资料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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