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专题

东阳:绿剑护农真心服务

  •   东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06年4月组建成立。10多年来,大队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这一主线,从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规范化程度入手,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业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东阳市农业执法大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创了农业执法与司法机关检打联动新局面。这一年,该大队向司法机关移送因违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以及限用农药克百威、甲基异柳磷等涉刑案件3起。当事人张某因违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当事人何某、康某因违法使用蔬菜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克百威、甲基异柳磷,被法院以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6000元和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3000元。3起犯罪案件的成功移送、侦查、起诉和审判,有力打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警示教育效果。同时,3起移送案件能够百分百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惩处犯罪分子,在东阳市行政执法史上也属首次,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了标杆。
      10多年来,东阳市农业执法大队根据农事季节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每年都开展“绿剑”春季、秋季、冬季集中执法行动和夏季卫生杀虫剂专项检查、毒鼠强“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水稻“二迁”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苏丹红”专项检查、“三聚氰胺”饲料及添加剂专项整治、节前农产品专项检查以及种子、农药等专项执法年等专项执法行动70余次。在各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与肥料经营企业(店)3800余家次(含卫生杀虫剂经营店等),并按“五个不放过”的标准,严格办理违法案件,依法惩治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农业执法认知度的提高,农业生产投诉呈上升趋势,并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10年多来,大队共受理和调处农业生产事故和农民投诉200余批次,深入田间开展实地调查270余起,参与调查处理的专家和执法人员达800余人次,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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