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近日,一则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共和村的“通报”在网络热传,通报称,该村3户村民因违规摆酒,根据村规民约将被纳入“黑名单”,同时暂停半坡村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事后,共和村所在的落雁乡对外通报,称“暂停半坡村民小组公路硬化项目申报”的决定不当,责令共和村村委会立即按照村民自治相关程序进行纠正。
毋庸讳言,在一些乡村,人情消费压死人,无论婚丧嫁娶还是添丁增岁,都少不了一笔沉重开支。当地村民称,一般一户人家每年光随礼就需要准备1万元左右。从这个角度看,当地发文限制宴请有其苦衷。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由是观之,遏制大操大办是大势所趋,也是众望所归。
但是,具体到共和村村委会的“连坐”行为,则需商榷:一人违规,便暂停整个村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明显扩大打击面。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村民纳入“黑名单”,暂停半坡村村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有无真正经过民主决策?
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同时,不能将法治抛在一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提出“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中强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当地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要坚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报道里有个细节,一户农户搬新家,亲戚朋友帮忙,就摆了几桌饭菜,准备宴请亲戚朋友。但就在当日准备饭菜时,几名村干部到他家中用水浇灭了炉子,升腾的烟灰把本来要端上桌的菜都弄脏了,宴席最终未能办成。如果此说属实,这几名村干部就涉嫌违法,有故意毁坏私人财物之嫌。
移风易俗本是好事,一些村委会为何把好事办坏?最值得深思的是,一些基层干部习惯于抱持两种狭隘的工作态度:一种是扛着令箭搞加码。中央提倡移风易俗,他们积极响应,但在执行中步步紧逼、层层加码,甚至干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另一种是管你也是为你好。限制大操大办,师出有名,但村干部不能怀有家长式思维,不要以为为了村民好就可以不讲方法、不顾法治。
共和村村委会已被责令纠错,当地党委、政府还对涉事村民的思想情绪及时疏导。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结果。问题是,如果相关村委会只有“自治”没有法治,又如何遏制住下一次的权力冲动?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