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生产经营记录莫忽视

记录不规范或将受罚还会影响信用

  □本报记者 张佳妍
  本报讯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省农业厅近日启动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兽)药经营记录专项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行动)。
  专项检查行动将重点检查2017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猪存栏5000头、鸡鸭存栏1万羽以上规模养殖场,检查主要内容为各养殖场自2017年5月1日《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实施以来的生产记录情况,以及农(兽)药经营主体近两年来经营台账记录情况。
  对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处罚结果记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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