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3月2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意见》指出,要合理确定学区范围和完善学区划分、调整工作机制。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等情况,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学区划分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学校除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新建学校学区划分或学校学区作调整的,一般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开始前提前半年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若学区划分、调整方案涉及面较广或调整难度较大的,要做好风险评估,审慎决定。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户籍生招收的相关程序。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如果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分流。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可参照杭州市“一、二、三表”的做法,科学设定就近入学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不得以要求其父母出具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作为前置条件。学校在接受各类捐赠时,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学区划分、招生入学相挂钩,捐赠协议中不得出现任何与招生入学有关的承诺或暗示。学校不得与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签订业主子女就读协议。《意见》同时强调,严格落实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六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2.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3.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4.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5.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
6.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据了解,该《意见》自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沈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