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工匠精神写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日前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将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内涵融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作为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
  与2012年版《规程》相比,2018年版《规程》重点作了以下修改: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具备培训经历的条件予以删除,以斩断利益链条,避免强制培训之嫌。支持技能人才成长。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要求修改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打破(职业)资历、工作年限等制约,促进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畅通劳动者职业生涯通道。突出安全生产。在职业标准中标注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要求,关键技能考核不合格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据新华网 李丹青/文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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