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堆了20多年的青石料有人把它卖了,是盗窃还是侵占?

  山顶水库边的一堆青石料,放置20多年无人问津。不料有朝一日石料被拉走,在两个村子之间引发了一场风波。
侵占还是盗窃
  玉环市区西北面山区的横培村,有个山顶水库。水库边有一堆青石料,风吹日晒,没人管没人问,这一放就是20多年。
  2017年8月,这堆石料引起了横培村村民杨某的注意。看石料一直堆着没人管,杨某就打算把它们卖掉赚点钱。他找来开挖掘机和石渣车的吴某、韩某,趁夜间偷偷把一部分青石料拉走卖了,获利12000元。
  这边石料还没拉完,那边隔壁村的村民郑某却报警了,说有人偷他的青石料。警方随即立案调查,之后,杨某因涉嫌盗窃被移送玉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杨某所在村的村民们找到办案检察官,说这堆青石料已经在他们村里堆放了20多年,物主从来未曾管过,更没有交过一分钱的场地费。“现在杨某拉去卖了,顶多算是侵占,不能算是盗窃。”
  一边说是盗窃,一边认为不是,究竟谁有理?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原来报案的郑某并不是石料真正的主人,其所有人是与郑某同村的袁某。袁某曾在横培村做石碑生意,这些青石料就是剩下的边角料。后来袁某一直在外做生意,所以曾将这些青石料委托郑某保管,而杨某是知道上述情况的。也就是说,杨某在明知青石料属袁某所有的情况下,经事先预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将石料拉走并出售,涉案金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涉嫌盗窃罪。
  另一方面,侦查机关也找到了袁某,并证实他并未将石料委托给杨某所在村保管,更没有委托给杨某,所以,杨某的行为并不属于侵占。
消融两村矛盾
  既然杨某已涉嫌盗窃罪,是不是就要诉至法庭呢?检察官走访发现,案发后,由于两村村民对杨某行为的定性有不同看法,以至于两村村民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袁某曾找人打算拉走剩下的石料,但杨某所在村的村民坚决拦着不让拉。如果案子起诉到法院,可能进一步激化这种矛盾。
  在承办检察官看来,这起案件虽定性清楚,但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处罚当事人不是最终目的,让广大村民受到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顺势化解双方矛盾,才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检察官一方面来到杨某所在村,向村民释法说理,解决村民们心中的疑惑,另一方面主动联系两村的人大代表和村干部,请他们出面做村民们的思想工作。另外,在提审杨某时,检察官也对他进行了思想教育。最终,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案件的影响面既然已扩大到村级层面,检察官也决定把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公之于众。
  2018年5月2日,承办检察官来到横培村,召集杨某及袁某所在村的村支书、村主任、人大代表及公安承办民警,对杨某一案进行公开审查。
  审查会上,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地交流沟通,检察官也结合案情释法说理,并对村民的疑问现场解答。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杨某所在村的村民还向袁某发出“常来村里坐坐”的邀请。
  在袁某签下谅解书后,检察官把对杨某的不起诉决定书交到双方当事人手里,两村矛盾终于成功化解。
许梅 林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