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5版:浙江林业

十 大 成 就

  一、综合改革激活林业发展新活力
  1981年,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关于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全国率先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工作,拉开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序幕。在此基础上,为着重解决“树由谁来种”问题,之后又经历了完善林权制度、延长承包期、深化改革阶段,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创新开展林业股份合作制、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业金融改革,总结推广林地、林木和家庭林场等多种股份合作制成功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林业发展活力极大迸发。至目前,全省已建林业股份制合作组织168家、专业大户4347户、家庭林场1645个、“林保姆”式专业户3.58万户,累计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1352本。创新推广多种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开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先河,累计发放贷款超过400亿元,53万多户林农(合作社、企业)从中受益,贷款余额超过100亿元。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局本级80%许可事项委托至县、市,完成省市县三级“八统一”和审批系统改造,实现林业系统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100%“最多跑一次”,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
  二、国土绿化绘就浙江大地新蓝图
  198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绿化荒山、振兴浙江林业的决定》,确定“今明两年准备,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浙江”的目标;1990至1994年5年间,全省绿化荒山1088.2万亩,提前实现消灭宜林荒山目标;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浙江“实现荒山造林绿化规划省”称号。之后,省委、省政府又作出《关于深化改革、绿化浙江、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将全省林业工作的重点转向“巩固和扩大绿化成果,全面绿化浙江,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并于2000年实现“十年绿化浙江”目标。进入新世纪,浙江国土绿化工作着眼平原地区人口稠密而绿化面积少等短板,专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开展平原绿化美化等大规模绿化行动。自2010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663亿元,完成平原绿化建设279.2万亩,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20.01%,比8年前提高了5.21个百分点。开展“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前3年新植珍贵树6957.7万株,建设珍贵彩色森林739.8万亩。全省城乡生态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浙江大地郁郁葱葱,满眼绿色,老百姓生态产品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三、培育保护促进森林资源新增长
  我省在1979年完成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当时全省森林面积342.89公顷,森林蓄积79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44%。经过40年的培育保护,据最新资源清查显示,全省森林面积607.8万公顷,森林蓄积3.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1.17%,分别增长264.91公顷、2.51亿立方米和24.73个百分点。森林生态功能极大显现。据监测,截至2017年底,全省森林植被碳储备量2.58亿吨,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5779亿元。
  四、建章立制提升法制林业新高度
  自1993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我省历史上第一部林业相关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以来,先后出台《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各项林业工作有法可依。出台《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地森林浙江建设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把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列入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保护森林生态资源,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成为全省共识。
  五、“一区两园”筑建物种繁育新家园
  198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我省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吹响全省“一区两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集结号,保护地建设和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工作进入快车道。至2018年,全省共建立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6个、森林公园127个,湿地公园49个。“东方宝石”朱鹮重返浙江故地,“植物大熊猫”百山祖冷杉世界首例胚胎培养获得成功,长兴扬子鳄种群不断扩大等喜事连连。90%以上的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80%以上的濒危野生植物被划入保护范围,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构筑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家园。
  六、补偿制度创建生态保护新机制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开展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公益林建设走进大众视野。2001年,全省首次区划落界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400万亩,而后逐步扩大并稳定在4535万亩,占全省森林面积近50%,覆盖全省水源地、生态脆弱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位,成为浙江大地重要的生态屏障。公益林有着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为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保障相关管护经费,从2004年开始,我省开创性地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元。此后逐渐提高到目前的31元(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为40元),为全国各省份最高。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02亿元,333万户农户、1.45万个村集体组织、330个国有管护单位,共计1300多万人在该政策中直接受益。依托越来越好的森林资源和自然环境,山区百姓开办各类民宿、森林人家,致富方式从“砍树”转向“看树”,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迅猛,首次超越传统产业成为林业第一大产业。生态保护新机制让保护与发展并行不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有了更生动的注脚。
  七、产业富民创造农民增收新奇迹
  改革开放40年,浙江林业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快林业产业三产融合和转型升级,立足本省资源环境优势,做大做强竹木、花卉苗木、木本粮油等主导产业。2017年实现林业总产值5633亿元,其中,竹业综合总产值470亿元,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花卉苗木生产面积达到230万亩,全产业链产值超过570亿元;油茶、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总面积429万亩,产值超80亿元。与此同时,森林休闲养生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2017年接待游客超过1.8亿人次,实现产值1356亿元。“一亩山万元钱”推广模式成为精准扶贫新路径,累计推广林下套种三叶青、铁皮石斛仿生栽培等科技富民模式53.9万亩,总产值58.4亿元,许多模式实现了亩收入1万元甚至5万元以上的目标,林业对林农的增收贡献率达到22.5%,许多山区林农依靠林业走上了脱贫致富的路子。
  八、科技兴林成为快速发展新引擎
  围绕林业现代化建设目标,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1个、省部级产业平台4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生物产业基地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级生态定位站7个。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初步形成了林业标准体系,197个林业类产品被评为浙江名牌产品,5个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推动林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林业“一张图”和智慧林业云平台建设,全省林业信息化率达到82.7%。加快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种质资源库认定工作,建成国家种质资源库10处、省级种质资源库17处和国家重点良种基地13处、省级林木良种基地9处,获得国家授权的林业植物新品种128个,通过国家审(认)定的林木品种42个,通过省级审(认)定林木品种452个。
  九、执法护林形成综合治理新合力
  航空护林从无到有,“以水灭火”成为主流,森林消防实现从人力扑救到机械化、数字化、专业化灭火的历史跨越,森林火灾发生率和成灾率逐年下降,并有效控制在低位。近5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85起,受害森林面积2915.9公顷,同比下降57.0%、67.5%。进一步完善病虫害防治体系,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总体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累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3193起,挽回经济损失6.75亿元,有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管理与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1个省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64个市县级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和57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情,野生动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十、人文林业培育生态文明新风尚
  2004年,省政府组织多名全国知名院士、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开展全国首个省域林业规划——《林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编制,创新性地提出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统筹兼顾的“三林”建设思路,“人文林业”首次成为构建林业现代化指标体系的“三驾马车”之一。以森林城市创建为代表的各种活动成为深耕“人文林业”的重要载体: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16个,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级全覆盖,森林城市成为衡量城市是否绿色宜居的重要标准。开展古树古道的清查和保护修复工作,精心呵护自然和人文遗产,留住乡愁。开展“最美森林”“最美古树”“最美古道”等“最美”系列评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参与,179个省生态文化基地和38个全国生态文化村成为传播森林文化的主阵地,各类文化节如雨后春笋,人民群众成为森林文化共建共享主力军,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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