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贵元来稿说,最近,在深入基层搞乡村振兴专题调研时,听到一些农民无奈地说,村里的大小事情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根本不尊重民主和民意,搞“一言堂”和“家长制”,奉行“以权代法”和“村官自治”。对此,村民反应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
例如,某村在讨论如何发展产业时,许多村民提议,能不能把村里的集体机动地拿出一部分,用于发展蔬菜大棚和养殖场地,然后以招投标的形式由村民分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和费用,这样既可增加村集体积累,又能增加农民收益,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而村支书却把村民的合理化建议当成了“耳旁风”,死活不同意,还以压制性的口吻严厉表态:“乡村振兴如果你们想干啥就干啥,还用我这个村书记干嘛?现在村里的主要任务是改善村容村貌,搞好环境卫生,让上边看看我们村确实有所变化。”等等。
发展产业和改善村容村貌并不矛盾,有的“村官”就是为了迎合形式主义,把主要精力用在做“表面文章”上。这样下去,乡村振兴难免会落空。产业兴、农业强、农民富、生态美,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和显著标志。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就是广大村干部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兴办民生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一句话,乡村振兴不是“村官”说了算,应由村民作主、群众说了算。
由此说来,村干部不可依仗职权搞“长官意志”,肆意违背民心民意。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扬民主,千方百计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别让“以权代法”延误时机、冷了民心,毁了乡村振兴的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