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建立推进乡村振兴“1+10”的组织体系和“1+10+N”的政策体系的前提下,发挥全市乡村振兴总牵头总协调的作用,着力推动“三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现代农业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投资6900万元实施了7个省级以上农业大项目;连续6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等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主要涉农县(市、区)全面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99%以上;启动建设农业数据中心,构建农业GIS“一张图”,全市涉农县(市、区)全部实现手机端APP移动监管。
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实现全域景区化。新启动76个美丽乡村精品村和7个市级风情小镇建设、7个省市级重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打造12条精品示范线。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公厕、生态修复行政村全覆盖。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57家,建成景观廊道主题精品农业园5个、美丽农业乡镇(街道)22个、美丽田园体验区171个、美丽农牧渔场170个。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推进,促进了乡村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接待游客近6500万人次,实现营业总收入68.97亿元;农村电商销售额超过120亿元,培育市级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10个,涌现出了淳安百源经济、建德果蔬乐园、富阳农夫乐园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
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继续向纵深推进。全年共落实协作资金4亿元,实施协作项目95个。消除732个集体经济总收入薄弱村和518个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在全省率先完成“消薄”任务。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3584元,高出全省近2500元,在全省进入前三。
宁波
三项事业 创先争优
2018年,宁波市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组织开展多项重要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宁波整市列入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创建名单。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构建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政策举措、要素保障四大体系,印发实施《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民宿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20多个配套政策文件;财政、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不断加强,全市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合心合力合拍推进乡村振兴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二是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宁波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得分82.08分,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并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市等一批国家级荣誉。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分别达到 69.5%和69.7%,居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粮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9.5%,居全省第一、全国领先。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发布完成率达100%。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17.1亿元。
三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宁波成为全国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并开展赋权、活权改革试点。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总分红达30.1亿元,占全省近一半。
温州
“六千六万” 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温州市提出了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千亿社会资本下乡、万家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千个景区村庄创建、万亩美丽田园建设;千家文化礼堂引领、万个家庭新风示范;千个村庄善治、万个网格治理;千村经济消薄防滑、万元农民收入新增;千里公路改造提升、万户农民异地搬迁。全市以该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年来,全市吸引社会资本下乡192.04亿元,186个西部生产休闲产业带产业类项目完成投资89.75亿元,完成率94.79%;22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完成投资50.12亿元,完成率103.66%。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3个,11个县(市、区)均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特色农业强镇2个,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16个、示范县3个,获批创建“畜牧绿色发展示范市”。该市的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得到省委书记的批示肯定,美丽乡村建设获省政府表彰记集体二等功。
在农村改革方面,全市盘活闲置农房(共享农房)1407幢,农民资产授托融资近40亿元。鹿城、永嘉获新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取得突破,瑞安、平阳颁发首批宅基地经营权、所有权证书,永嘉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民营资本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模式”作为全省26条经济类改革典型经验向全省推广。瑞安、泰顺两地入选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农业行政审批“乡镇代办”“同城通办”及“异地可办”改革试点向乡镇延伸。
湖州
农业绿色生态 农村美丽富饶
2018年,湖州市按照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高规格谋划、强有力推进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人文善治、农村改革深化和农村民生优化等,形成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的态势。
农村全域美丽度持续提升。创建市级美丽乡村37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30个以上。推动吴兴、南浔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形成长兴县小浦八都岕、南浔区息塘和石淙等新的高水平美丽乡村和经营乡村典范。新建省级“美丽田园”10个以上,农家乐、农村电商等美丽经济加快发展。
农业绿色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湖州成为全国第二个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地级市,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实现“五连冠”。被认定为全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整建制推进市,新增3个国家级、4个省级农业平台,2条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省级以上农业重大平台达20个,示范性全产业链达到12条,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数量、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数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开展4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区)创建工作,创建60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其中省级15个)。
农村改革取得新成效。湖州被列入全国整市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德清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南浔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该市“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创新推进,首批创建市级善治乡村27个、培育111个。
嘉兴
先行先试 争当乡村振兴排头兵
2018年,嘉兴紧扣“国际化品质的网络型田园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实施“五万工程”,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创出了不少领先经验和特色亮点。
例如,嘉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连续15年居全省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保持全省最低;农业现代化指数居全省第三;嘉兴被列为全国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全省首创农业经济开发区模式、跨县“飞地造血”山海协作消除经济薄弱村模式,并率先建立“一证通办”社会救助模式……
据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嘉兴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有30多项,其中,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农村“两权”抵质押贷款、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得到国家和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山海协作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模式、水乡平原地区村庄景区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新模式等6项工作在全省推广。
目前,嘉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蓝图”已经绘就。去年6月该市印发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的意见》,提出了“奏响新时代的田园牧歌,复兴升级版的农耕文明,打造世界级的诗画江南,建设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总体目标,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配套出台了农业品牌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景区化建设等政策意见30多个,初步构建了“1+N”的政策体系。同时,开展《嘉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排出了188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410.86亿元。2018年,嘉兴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154.02亿元,同比增长44.72%;落实乡村振兴各类用地指标7997亩;实施“领雁工程”“春苗计划”,开展农业领创人才认定,并组建“农业领创人才联盟”,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本报记者整理